南充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总 则1.1 编制目的进一步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全面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健康发展。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南充实际,制定本预案。1.3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市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洪涝、干旱等)、气象灾害(暴雨、冰雹、高温、风雪、雷电、低温冷冻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