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部管理人员部绩效、激励考核方案 为规部门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的安全生产要求,明确安环部人员的工作责任,规部门人员在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的管理。在各负其责,全面评价部门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各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办法。考核依据:以岗位职责和工作项目的完成效果为主要依据。考核目的:获得确定工资、奖金发放的依据;考核时间:每月考核一次。由安环部部长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考核标准:绩效考核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下限为0分,标准分为60分。 当月绩效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者,列入C类工资标准; 当月绩效考核分数在6079分围者,列入B类工资标准;当月绩效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者,列入A类工资标准。一、工资分配方案:1.固定工资1)基础工资+技能工资(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2.绩效奖励工资1)绩效标准工资+岗位工资+安全考核激励(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2)奖励性绩效激励(考核返还津贴),处罚返还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