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科学合理地考核企业安全绩效,正确引导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履行安全责任、环境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确保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目标,根据公司绩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绩效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部牵头负责安全绩效考核工作,是生产安全指标考核的责任部门;公司综合部、经营发展部、财务部分别是形象安全、经营安全、财务安全指标考核的责任部门。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风电厂安全绩效考评工作。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一条安全生产部负责安全绩效考核工作。第二条综合部、经营发展部、财务部分别是形象安全、经营安全、财务安全指标考核的责任部门。第三章考核指标第一条安全绩效考核包括生产安全、经营安全、形象安全、财务安全四部分,各部分权重比例分配执行绩效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第二条安全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否决指标、关键指标和控制指标。(一)生产安全包括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机组非停次数及大修全优率等指标。(二)经营安全包括依法经营、资产损失等指标。(三)财务安全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