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荣昌区黄金坡新区濑溪河路和黄金坡新区黄金大道西段(迎宾大道至濑溪河路段)设计招标招 标 编 号 : MWDL-2016-36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 : 荣 昌 县 棠 城 投 资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盖章)招标代理机构:重 庆 名 威 建 设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盖 章 )编制人: 钟 光 铃 资格(章) 渝建(招) 201100408 审核人: 陈 洪 彬 资格(章) 渝建(招) 20090201 二 O一六 年 八月 招标文件- 2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 5 -1.招标条件 .- 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5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 6
2、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6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 6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6 -7.联系方式 .- 6 -1.总则 .161.1项目概况 .16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61.3招标范围、设计工期及质量要求 .16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61.5费用承担 .171.6保密 .171.7语言文字 .171.8计量单位 .171.9踏勘现场 .171.10投标预备会 .171.11偏离 .172.招标文件 .182.1招标文件的组成 .182.2招标文件的澄清 .182.3招标文件的修改 .183.投标文件 .193.1投标文件的组成 .193.2投标报价 .1
3、93.3投标有效期 .193.4投标保证金 .203.5资格审查资料 .20招标文件- 3 -3.6备选投标方案 .203.7投标文件的编制 .204.投标 .2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4.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5.开标 .225.1开标时间和地点 .225.2开标程序 .226.评标 .226.1评标委员会 .226.2评标原则 .226.3评标 .227.合同授予 .237.1定标方式 .237.2中标通知 .237.3履约担保 .237.4签订合同 .23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38.1重新招标 .23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249
4、.纪律和监督 .24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4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4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5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59.5投诉 .2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第三章 评标办法 .27评标办法前附表 .271.评标方法 .312.评审标准 .31招标文件- 4 -2.1初步评审标准 .31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13.评标程序 .313.1初步评审 .313.2详细评审 .32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23.4评标结果 .3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4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42第五章 资料清单 .45第六章 技术规
5、范及设计成果 .46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7目 录 .47一、投标函部分 .48(一)投标函 .51(二)投标函附录 .52(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53二、技术部分 .56三、资格审查资料 .58(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61(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3(三)拟投入人员基本情况表 .64(四)财务状况表 .66(五)信誉声明 .67(六)其他资料 .68第一章 招标公告荣昌区黄金坡新区黄金大道西段(迎宾大道至濑溪河路段)和黄金坡新区濑溪河路设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5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荣昌区黄金坡新区濑溪河路和黄金坡新区黄金大道西段(迎宾大道至濑溪河路
6、段)设计已由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发【2016】280号文及荣发改发【2016】2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荣昌县棠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荣昌县棠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荣昌区黄金坡2.2工程规模:1、黄金坡新区濑溪河路为:建设长 1900米、路幅宽 18米市政道路(含跨度约 30米桥梁一座),同步实施道路照明、绿化、雨污管网、综合管线工程。2、黄金坡新区黄金大道西段(迎宾大道至濑溪河路段)为:
7、建设长 500米、路幅宽 32米市政道路,同步实施道路照明、绿化、雨污管网、综合管线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规划用地红线为准。2.3招标范围按照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以下内容:1、1:500 带状数字化地形图测绘并出具市规划局的审查合格报告;2、地质勘查并出具相关部门审查合格报告;3、方案设计,含设计说明书,包括专业设计说明及技术经济指标等内容,包括总平面布置图、效果图、其他图(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可读的 CAD电子文档,并通过荣昌区规委会的审查;4、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通过区城乡建委的审查;5、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通过中介机构审查合格;6、项目的施工、竣工
8、验收及质量保修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2.4勘察设计周期: 90 日历天,含各阶段的审查及节假日时间。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市外企业需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招标文件- 6 -2013310号文之规定,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否则,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4.招
9、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8月 11 日起在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4.3报名时间及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获得投标资格。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 年 9 月 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6 年 9 月 1 日 9 时 00 分至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5.2投标和开标地点: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昌区兴荣大厦)。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荣昌县棠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荣昌区兴荣大厦联系人:李 老 师 电 话: 023-46771873 传 真: 023-4677064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名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7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 121号名威 8楼联系人:钟
11、玲 联系电话: 023-49808006 2016年8月9日招标文件- 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荣昌县棠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地 址:荣昌区兴荣大厦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4677187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名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 121号联系人:钟老师 电话:023-498080111.1.4 项目名称 荣昌区黄金坡新区濑溪河路和黄金坡新区黄金大道西段(迎宾大道至濑溪河路段)设计1.1.5 建设地点 荣昌区黄金坡新区1.2.1 资金来源 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1
12、.2.3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以下内容:1、1:500 带状数字化地形图测绘并出具市规划局的审查合格报告;2、地质勘查并出具相关部门审查合格报告;3、方案设计,含设计说明书,包括专业设计说明及技术经济指标等内容,包括总平面布置图、效果图、其他图(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可读的 CAD电子文档,并通过荣昌区规委会的审查;4、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通过区城乡建委的审查;5、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通过中介机构审查合格;6、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1.3.2 设计工期 90日历天招标文件- 9 -条款号
13、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3.3 设计质量要求 设计文件各阶段的设计成果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设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其它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按照“渝建发2013310 号”文规定,重庆市外的勘察设计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登记登记备案证。注:提交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外
14、地投标人还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入渝登记登记备案证复印件。(须盖单位鲜章)2. 财务要求: 2015 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3.信誉要求未受到在荣昌区范围内本行业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或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包括重庆市城乡建设处罚通报)提供承诺书原件。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4.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道路或桥梁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6.其他要求(1)其它各专业人员要求 勘察专业人员至少 1 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附中级及以上
15、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道路设计专业人员至少 1 人,具有道路或桥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至少 1 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附技术职称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招标文件-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给排水设计专业人员至少 1 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电气设计专业人员至少 1 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拟派参与本项目设计的所有人员(包括勘察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
16、和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附2016年1月至开标日上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2)外地勘察设计单位投标: 重庆市外的勘察设计企业需持有入渝登记备案证。(3)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 2016 年 1 月至开标日上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6. 以上有关证明材料和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上有关证明材料和证件的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除外),以备查验。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2016年 8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1.11 分包 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6年 8 月 15 日 17:00 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提交方式:匿名传真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