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一部分 肉与肉制品化学指标测定实验实验一 肉与肉制品取样方法一、取样管理1取样人员(1)取样 人 员 必 须 经 过 技 术 培 训 , 熟 悉 肉 和 肉 制 品 生 产 过 程 , 具 有 独 立 工 作 的 能力 。(2)取样人员取样时必须防止样品污染。(3)取样人员取样时不得受他方影响。2取样报告取样人员取样时应填写取样报告,内容包括:(1)食品名称;(2)生产厂名;(3)生产日期;(4)产品数量;(5)取样地点;(6)取样方法;(7)取样数量;(8)样品编号;(9)取样日期(年、月、日) ;(10)取样单位盖章;(11)取样人员签名;(12)被取样单位负责人签名;(13)备注:填
2、写取样时的异常情况、影响取样的环境、产品的运输和包装情况等。3封条与标签取样人员将样品送到实验室前须贴上封条与标签,标签上标明以下内容:(1)样品名称;(2)取样地点;(3)取样日期;(4)样品编号;(5)样品特性。4取样工器具取样工器具应清洁、干燥,不得影响样品的气味、风味和成分组成。容器容量与取样量应相符。使用玻璃器皿要防止破损。二、取样方法取样的一般原则是:取样程序应使所取原始样品尽可能有代表性,也要满足分析项目的特殊要求;取样量应满足样品的代表性和分析项目的要求,也应考虑产品的数量,取样量不得少于分析取样、复验和留样备查的总量。1肉(1)鲜肉:若成堆产品,则在堆放空间的四角和中间设采样
3、点,每点从上、中、下三层取若干小块混为一份样品;若零散产品,则随机从 35 片胴体上取若干小块混为一份样品。每份 5001500g。(2)冻肉:小包装冻肉同批同质随机取 35 包混合,总量不得少于 1000g。冻片肉取样方法参见(1) 。2肉制品(1)大片肉:参见(1) 。(2)每件 500g 以上的产品:同批同质随机从 35 件上取若干小块混合,共5001500g。(3)每件 500g 以下的产品:同批同质随机取 35 件混合,总量不得少于 1000g。2(4)小块碎肉:从堆放平面的四角和中间取样混合,共 5001500g。3食用动物油脂(1)每件 500g 以上的包装:同批同质随机在 35 个包装上设采样点,每个点从上、中、下三层取样,混合,共 5001500g。(2)每件 500g 以下的包装:参见(3) 。三、样品的运输和贮存取样后尽快将样品送实验室,运输过程必须保证样品完好加封,不受损失,成分不变,保存温度合适。样品到实验室后尽快分析处理,易腐易变样品应置冰箱或特殊条件下贮存,保证不影响分析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