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市农委的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 为例外” 原则,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以及 2018年我市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部署,以“十三五”规划为引领,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
2、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构建完善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重点工作任务(一)推进决策和监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建立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对委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策,除依法需要保- 2 -密的均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政策文件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我委权责清单调整和
3、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加大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农村改革、现代农业建设、精准扶贫等农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 监 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责任部门: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要认真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哈政办发20
4、18 24 号)有关要求,按照 “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 则,加快推进审批项目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项目施工等信息的公开,并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开制作、保存和监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相关信息,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自身公开渠道,归集并公开发布本系统本行业相关信息。- 3 -对本部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并归集本级各业务部门发布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相关信息,通过市农委网站相关栏目,公开进行发布。(责任部门:直属各单位,规划发展处、财务处、法制处审批办等相关处室)(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
5、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哈政办发2018 25号)要求,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及有关变更等信息。重点推进政府采购领域、项目招标投标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责任单位: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四)推进精准扶贫、农业环保等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 10 号)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
6、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哈政办发2018 33 号)要求,认真梳理细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应公开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脱贫攻坚、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灾害事故救援等领域相关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方式、程序等。重点推进脱贫攻坚、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领域信息公开,对于直接涉及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扶贫政策、扶贫规划、扶贫机构、- 4 -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基本信息等要重点推进。同时,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责任部门:市扶贫开发综合办、科教处环保、种植业处、水产渔政处、办公室安全,农技中心等)(五)推进财政预决算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
7、(涉密除外)。公开的财政预决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和举借债务情况,以及“三公 ”经费情况等。财政预决算信息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公开的决算要包括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等群众关注内容。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 201827 号)要求,推进财政涉 农资金信息实现全方位、立体式、多渠道公开,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责任部门:财务处、规划发展处等相关处室
8、)(六)加强政策解读。聚焦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谁起草、 谁解读” 的原则,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要注重更多运用客观事实及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进行解读,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重点解读政策措施- 5 -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的同时在市农委网站发布。要重点抓好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要发挥好网站、微博作用,及时回应舆论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监测、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落实回应
9、责任,避免出现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要积极参加市政府网站政务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责任部门:信息中心等直属单位,机关党委、扶贫开发综合办等机关各处室)(七)推进政务服务和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 互联网政 务服务” 工作的指 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互 联网政 务服务” 技术体系建 设指南(国办函2016108 号)要求,增加完善各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功能设置,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实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
10、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对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 最多跑一次”。 公布市农委“一次办 ”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推广“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公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服务事项- 6 -清单和办事指南,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推进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 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责任单位:法制处审批办、办公室,信息中心等)(八)强化网站建设管理。以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
11、办发201747 号) 为指导 ,不断提高市农委及直属 单位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要按照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要求,认真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加强网站技术防护措施,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加强网站平台用户数据安全防护。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业务信息和工作动态。定期调整栏目设置和栏目名称,检查、更新、充实、完善栏目内容。同时,做好保密审查,确保不失密、泄密。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规范答复申请人。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农业秸秆利用、扶贫攻坚等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
12、,应当及时主动公开。(责任部门:信息中心等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九)用好“两微一端 ”新平台。充分发挥 政务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要按照“谁开设、谁- 7 -管理”“谁发布、谁负责” 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避免开而不管、管不到位。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无直接关联的信息,对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要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对有平台无运营、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的政务发布新媒体进行清理规范,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要关停整合。(责任部门:机关党委,信息中心等直属单位)三、几点要
13、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委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调整市农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孙 玉 主 任 党组书记副组长:高洪大 副主任李海威 副主任季国臣 驻委纪检组 组长李继明 副主任李建国 副主任魏红军 执法支队 支队长金光东 副巡视员关少林 总农艺师葛景强 总经济师成 员:相关处室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主要职责: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和领导指示,统筹安排政务公- 8 -开工作;召开全委政务公开有关工作会议;决定政务公开工作重大事项与职责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委办公室,主任由副主任高洪大同志兼任。(二)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要全面梳理本部门政务公开事
14、项,建立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实行清单管理。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 ”、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标准,真正做到“ 应公开尽公开 ”,实现政务公开常 态化、规范化、标准化。要将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农业重点工作特别是精准扶贫领域信息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三)加强信息公开审查。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并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公开。- 9 -哈尔滨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 年 8 月 27 日印发抄送:市政务公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