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玉溪市中医医院医疗废弃物堆放点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 年 7 月 5 日 10 时,我单位接到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玉督转2018 27-3 号),内容为“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街道瓦窑一组,玉溪市中医医院医疗废弃物堆放点距离住户仅 5 米,经查阅国家相关医疗废弃物管理规定,要求医疗废弃物堆放点远离住宅区”,市卫生 计生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响应,立即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交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举报件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目前举报件根据办理时限要求,仍未完成。为进一步强化落实好督察组交办的要求,制定本方案。一
2、、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压实责任,确保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到位,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2、组织领导市卫生计生委党组、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组织 2 相关人员召开举报案件分析会,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负责举报案件调查核实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分管副主任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调查处置举报案件,要求市中医医院积极配合调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和政治担当,深刻理解把握“绿
3、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 态文明意识,以问题为导向,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依据“谁主管、谁负责” 和 “一岗双责”原则, “举一反三” ,积极开展 单位内部自 查自纠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单位发展的战略地位来研究,细化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按照时限要求落实整改工作。专项整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鲁志明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副组长:史 勇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尉迟培俊 市卫生监督局局长成 员:杨 坤 市卫生计生委医政科科长王万里 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孔凡莲 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副科长马恒清 市卫生监督局监督一科科长张金波 市卫生监督局监督一科副科长黄胜亮 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
4、督局监督一科科员李 晶 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监督一科科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监督一科, 3 负责举报案件日常工作。三、存在的问题(一)玉溪市中医医院医疗废弃物堆放点距离住户仅 5 米,经查阅国家相关医疗废弃物管理规定,要求医疗废弃物堆放点远离住宅区。(二)2018 年 7 月 5 日前,市中医医院领导班子因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问题多次与市卫生监督局、市疾控中心、市区环保局、凤凰街道办事处、瓦窑社区等相关单位进行协商均未果,暂未选择出比目前暂存点更优的地点,在玉溪市中医医院对玉红督转201817-1 号转办问题 清单的初步办理意 见中已对此问题表述明确,文件附后。四 、整改
5、措施(一)将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与居民区进行物理隔离。于2018 年 7 月 9 日前关闭外科大楼东面围墙侧门,实现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与居民区的物理隔离。(二)强化医疗废物暂存点的管理,确保环境安全。玉溪市中医医院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医疗废物,做好医疗废物台账记录,确保医疗废物产生、转移、存放、处置安全。(三)确定医疗废物暂存点的设置位置。督促玉溪市中医医院尽快邀请和组织专家对医院目前的建筑布局再次进行权威论 4 证,制定确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重新确定医疗废物暂存点的设置。责任单位:玉溪市中医医院责 任 人:景明
6、整改时限: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五、整改要求(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对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举报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全面压实责任,统筹推进整改方案的实施,全力确保整改问题整改到位。(二)各责任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整改时限,紧密协作,及时督促落实整改,不得推诿扯皮。(三)鉴于此次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整改工作推进、落实到位,责任单位要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制定必要措施,确保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四)安排专人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执纪问责。附件:玉溪市中医医院对玉红督转2018 17-1 号转办问题清单的初步办理意见玉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5 2018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