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2016 年修订)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本着严肃学纪、端正学风的精神,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一、奖学金的种类、等级综合奖 单科奖特等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奖学金 进步奖 单科满分奖二、综合奖学金的评定(一)评定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业优良;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文艺活动等多项集体活动,德智体综合考评达 85 分及以上;4各类奖学金获得者优先考虑
2、成绩特别优秀者和在各级各类组织中担当重任的学生干部。(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综合奖学金的评定1本学期内受“通报批评”的学生;本学年内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虽未受处分,但有明显违纪行为、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2有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纪校规正在受审查,拟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3本学期内所选专业培养计划课程(必修课程、限修课程、选修课程、实习、实验、所有形式的重修不含第二专业课程)有不及格的学生;4本学期(不含第七学期)所修学分总数低于 15 学分的学生。5综合学分绩点低于 2.6 的学生。(三)评定比例及奖金金额对符合以上评定条件,学习成绩达到以下要求者,发给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及证
3、书。奖项 成绩要求 综合学分绩点 占本专业学生人数(%)奖金(元/学期*人)特等奖 特别优秀 4.0 1% 1000一等奖 优秀 3.5 5% 600二等奖 优秀 3.0 10% 400三等奖 良好 2.6 20% 250(四)评定办法1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在每学期初开始进行上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 学生将教务网上学分绩点的截图按要求进行打印,以个人为单位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至 X6501;2综合奖学金的评定以每学期的综合学分绩点作为唯一的评定依据,只有综合学分绩点达到相应要求才具有相应等级的评奖资格。3.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院学生工作组核查,报学院领导审批,并报学生处备案;4凡要申请
4、各项奖励加分者,于规定时间内以个人为单位将书面申请生命学院综合奖学金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 X6501,班级评议表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提交至 X6501,否则视为自动弃权;5每个学生奖励学分绩点加分总数最多不得超过 1.0;6单项加分项内取最高加分项,不得重复加分; 7综合奖学金原则上按比例对同年级同专业方向进行评定,获奖名额总数以专业方向为单位统计;(五)综合学分绩点的计算办法综合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奖励学分绩点1 课程学分绩点原始绩点计算标准:课程性质及学分 必修学分 1 分 必修学分 2 分 必修学分=3 分 限修课程系数 1.0 1.0 1.2 0.8注:A选修课程、
5、实习、第二专业课程均不计算绩点;B提前和推迟选修的必修课、限选课,均归入所选学期计算;C实验是必修或是限修课程的,按照必修和限修的标准进行计算;D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E2013、2014、2015 级通识教育课程按照教务网所给出的课程性质进行计算。2奖励学分绩点加分细则:(1)竞赛获奖奖励学分绩点A科技竞赛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市级等级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学分绩点 0.6 0.4 0.2 0.4 0.2 0.15 0.2 0.15 0.1B文体竞赛(体育、艺术类特招生不适用此条)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国 家 级 0.6 0.4 0.2省 部 级 0.4 0.2
6、 0.15市 级 0.2 0.15 0.1校 级 0.15 0.1 0.05院 级 0.1 0.05 0.02积极参加生命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总人数超过 80 人),如新生广播操比赛,且进入校级前六名,并全程坚持参加训练及比赛的加 0.1。所有竞赛优胜奖、优秀奖、提名奖、运动会趣味项目均不属于加分项。团体竞赛获奖,成员总数大于等于两人以上,所有成员累计总加分不超过相应等级的两倍(如获校级集体一等奖,参赛 4 人,则 4 人总加分不得超过0.3),并在奖状上注明成员所加绩点数值(团队中所需加绩点的成员均需标注),名单由奖状复印件为准。 (2)公开发表文章奖励学分绩点(主要为科技论文,校内报纸不予
7、考虑)科技论文SCI、EI 检索文章 1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 0.6非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 0.3文章发表单位必须为西南交通大学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一作者加分系数*1,第二作者加分系数*0.5,第三作者加分系数*0.25。需加分文章必须为已见刊文章,需提交刊物封面、封底、目录、正文复印件;如有会议文章需附会议通知和参会发票复印件。(3)社会活动奖励学分绩点(各院级组织需组织负责人统一提交审批表,其他组织里需要加分者按要求提交任职的证明材料,班级需要提交班级评议表)A.团学组织干部奖励学分绩点:申请此项加分者,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在个人申请表中注明所申请的加分数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B.各团学
8、组织干部申请加分具体内容如下:学生组织 级别 加分干部评议一二名 0.2优秀、先进班级干部评议第三名 0.15干部评议一二名 0.15普通班集体干部评议第三名 0.1团委副书记 0.3学生事务中心团总支书记 0.25主席、副主席 0.3院学生会、青协、新闻中心部长、副部长 0.1-0.2主管 0.3副主管 0.25部长 0.2校级组织(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等)副部长 0.15会长 0.2副会长、团支书 0.15社联下属各协会组织部长 0.1副部长 0.05书记 0.2党支部支委 0.15C.学生干部工作等级由学生工作组根据本人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定;D.因时间关系未赶上先进班集体
9、评选的情况,可多加 0.05 的班委,该分值核算到下一学期综合奖学金评选,只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优秀、先进班集体班干部加分加于时任班委,若班委换届,新上任班委不予加分。E.当申请中填写的各加分数与相关证明提供加分数有出入时,以此项最低加分数为准。F.所有学生干部必须满任期(至少一学期)。(4)英语和计算机考核加分对于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和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学生,学院将给予相应等级的加分。该项加分仅计入该项考试通过的当学期的综合成绩,不予重复累计。考试类别 英语四级 550 分或英语六级 510 分及以上 计算机二级、三级合格 计算机四级合格加分 0.10 0.10 0.15(5)文明寝室
10、奖励学分绩点(由本人根据学校及学院的公示如实申请,不申请则自动放弃,由于未颁发奖状,不需提交证明文件)*注:以上各类奖学金学分绩点加分项目中,各单项只取该项目中最高的一项,不重复累加。对申请材料错误者,视自动放弃此项加分。三、单项奖学金的评定(一)奖励条件、等级及金额文明寝室类别 三星级文明寝室 校级文明寝室 院级文明寝室加分 0.10 0.08 0.051学习进步奖(在绩点二稿公示结束后进行提交,需要提交两学期成绩的绩点截图)用于奖励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比前一学期有较大提高,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但未获得奖学金者。学分绩点提高幅度 =1 分 =1.5 分 =2 分奖金(元/学期*人) 100 150 2002 单科满分奖用于奖励必修课、限选课单科获得满分者。奖学金金额:100 元/学期*人(二)评定办法单项奖采用学生申请、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查、学院领导及审批的办法评定。四、学院将严格审查学生申请材料,并将课程成绩和绩点、综合加减分的类别和分数进行公示,在公示有效期内接受全院学生的意见反映。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当学年评奖评优资格,并记录在案。五、本评定细则自二一六年三月一日起施行。六、本评定细则解释权归生命学院学生工作组所有。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二一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