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家庄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 作 简 报2018 年第 11 期(总第 11 期)石家庄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污普办第一检查组对定州市、辛集市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开展全面质量核查根据河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及清查阶段省级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 (冀污普【2018】20 号)文的要求,河北省污普办第一检查组由石家庄市污普办组成,组长为石家庄市环保局总工、市污普办主任王建立担任,成员为周静博、李学东、许根林、张涛及相关县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定州市、辛集市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进行全面质量核查。检查组于 6 月 26 日至 27 日对定州市、辛集
2、市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进行了全面质量核查,为保质保量、按时限完成质量核查工作,检查组成员顶着炎炎烈日,加班加点,深入到田间地头对各类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入河排污口等多种污染源进行质量核查。对定州市、辛集市召开污染源普查工作汇报会核查组中午未休息,头顶烈日分组对定州市八个乡镇、辛集市五个乡镇办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入河排污口现场核查 畜牧养殖现场核查检查组对定州市 26 个乡镇按照 30%的比例进行抽查,共抽查 7 个乡镇(大鹿庄乡、东旺镇、杨家乡、东亭镇、北城区办事处、清风店镇、留早镇) ,一个经济开发区,共核查工业企业 188 家、规模化养殖场 99 家、入河排污口 1个、生活源锅炉 3 台、集中
3、式污染治理设施 2 家,工业污染源的漏查率为 0.5%,重复率为 1.6%,错误率为 3.2%;农业污染源漏查率为 0%,重复率为 0%,错误率为 1.0%。综合判断定州市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总体评价为优。检查组对辛集市 15 个乡镇按照 30%的比例进行抽查,共抽查 5 个乡镇(旧城镇、前营乡、王口镇、马庄乡、和睦井乡) ,共核查工业企业 181 家、规模化养殖场 106 家、入河排污口 1 个、生活源锅炉 1 台、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 家,工业污染源的漏查率为 0%,重复率为 0.5%,错误率为 3.3%;农业污染源漏查率为 0.9%,重复率为 0.9%,错误畜牧养殖现场核查 工业企业现场核查率为 2.8%。综合判断辛集市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总体评价为良。报:河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石家庄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局领导,局机关相关处室石 家 庄 第 二 次 全 国 污 染 源 普 查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8年 7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