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电子商务师职业考场规则1、考生提前2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及相关有效证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居住证、社保卡)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不得私自调动座位,未经允许的考生和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2、考生禁止携带书籍、存储设备、移动电话、对讲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及电子设备带入考场,一旦发现按作弊处理。3、考生入座后,将准考证及各种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待查,不得拒查,否则按作弊处理。4、考生须按时进入指定的考场,迟到考生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按缺考处理;除发生地震情况等原因经考场监考人员同意集体疏散外,开考后45分钟内,考生不得无故退出考场;开考45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提前离场的考生,在获得监考人员同意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讨论考题。提前离开考场的考生不得再次回到考场补充答题。5、考生在计算机上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并核验屏幕上显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如有不符,应立刻举手,与监考人员取得联系,说明情况。6、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互相交谈,讨论解题,如考试系统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