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平安警示标识 篇一: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之平安标记标识 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之平安标记标识 在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关于印发_化学品从业单位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2193号)中明确指出评审时需要查“平安标记一览表,载明每个平安标记用法的场所。装置现场、仓库、罐区、装卸区等_场所平安标记设置状况。重大_源现场平安警示标记和告知牌。厂区道路限速、限高、禁行等标记。职业危害岗位警示标记和告知牌。”等。同时在AQ3013中更是明确从六个方面指出平安标记问题: 1.企业应根据GB16179规定,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_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GB2894规定的平安标记。 2.企业应在重大_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记。 3.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记。 4.企业应在检修理、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平安标记,在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灯。 5.企业应在可能产生严峻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根据GBZ158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