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装配式建筑建设情况.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588827 上传时间:2018-10-21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94.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苏州装配式建筑建设情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苏州装配式建筑建设情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苏州装配式建筑建设情况.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苏州装配式建筑建设情况.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苏州装配式建筑建设情况.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苏州市装配式建筑建设情况( 2018 年 16 月)苏州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 年 7 月2018 年上半年,在市政府高度重视、有力领导下,我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加快建筑业改革发展步伐,对标先进,迎头赶上,全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装配式建筑主要指标大幅提高。全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含装配式建筑面积 641.8 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比例 9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 520.1 万平方米,占全市新开工建筑面积 28%,完成年度任务比例 97%,完成面积指标为全省第一;竣工的成品住房面积 142 万平方米,占

2、全市竣工住宅建筑面积 30%完成年度任务比例 34%(详见附表 1) 。对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 20162018 三年目标任务,截止 2018 年 6 月底,全市用地规划条件中含装配式建筑面积共计 1659.6 万平方米,完成三年任务的 119.1%;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共计 584.9 万平方米,完成三年任务的58.1%;竣工的成品住房面积共计 735.5 万平方米,完成三年任务 59.7%。(详见附表 2)。上半年,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考核的三大指标,后来居上,跃居全省前列。装配式建筑构件产能稳步增加。全市已有 11 家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投产,分布于太仓市、昆山市、吴中区等全市

3、6 个板块设计年产能约 80 万立方米,上半年实际生产构件约 15 万立方米。 (详见附表 3)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区域划定。各市、区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了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区域范围和主要指标要求。 (详见附表 4)我市采用整体稳步推进、试点项目先行、逐步积累经验的做法符合当前发展实际,下一步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监管制度,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水平,不断提高设计、施工、生产、研发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协同联动、集聚发展能力,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一是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我市市级示范基地、项目评审;二是组织开展项目技术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专项培训;三是在调查研究、学习借鉴的基础上,

4、抓紧制定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和部品构件市场准入制度;四是建立完善装配式建筑全过程质量跟踪监管和责任追溯制度、预制部品部件质量监管办法等。五是探索实施装配式建筑技术在市政基础设施等其它工程中的应用。附表 1:用 地 规 划条 件 含 装配 式 建 筑面 积新 开 工 装配 式 建 筑面 积竣 工 成品 住 房面 积新 开 工 建筑 面 积 住 宅 竣 工面 积 上 半 年完 成 面 积 完 成 年 度任 务 比 例 上 半 年完 成 面 积 占 新 开 工建 筑 面 积比 例完 成 年 度任 务 比 例 上 半 年完 成 面 积 占 竣 工 住宅 建 筑比 例完 成 年 度任 务 比

5、例712.00 534.00 421.00 1847.79 466.13 641.8 90% 520.14 28% 97% 142 30% 34%433 325 260 791.98 240.58 410.01 95% 256.64 32% 79% 41.03 17% 16%姑 苏 区 44 33 27 51.52 26.17 25.59 58% 0 0% 0% 0 0% 0%工 业园 区 41 31 18 65.31 32.09 31.37 77% 31.33 48% 101% 16.89 53% 94%高 新 区 89 66 58 120.37 33.18 49.95 56% 20.37

6、17% 31% 0 0% 0%吴 中 区 106 80 62 112.54 50.53 82.8 78% 41.4 37% 52% 13.71 27% 22%相 城 区 53 40 32 121.49 27.16 104.8 198% 73.87 61% 185% 1.92 7% 6%吴 江 100 75 63 320.75 71.44 115.5 116% 89.67 28% 120% 8.51 12% 14%37 28 22 281.53 34.33 34.64 94% 61.64 22% 220% 27.99 82% 127%41 30 22 240.48 30.94 88.4 216%

7、 97.5 41% 325% 9.22 30% 42%163 122 91 311.51 148.21 0 0% 19.6 6% 16% 42 28% 46%38 29 26 222.29 12.07 108.75 286% 84.76 38% 292% 21.76 180% 84%竣 工 成 品 住 房 面 积面 积 单 位 : 万 平 方 米全 市市 区常 熟张 家 港昆 山太 仓2018年 上 半 年 全 市 装 配 式 建 筑 主 要 指 标 完 成 情 况地 区2018年 上 半 年 建 设工 程 主 要 指 标2018年 年 度 任 务 指 标 用 地 规 划 条 件 中 含装 配

8、 式 建 筑 面 积 新 开 工 装 配 式建 筑 面 积附表 2:建 设 用 地 规划 条 件 明 确的 装 配 式 建筑 面 积 新 开 工 装 配式 建 筑 面 积 竣 工 成 品 住房 面 积通 过 建 设 用地 规 划 条 件落 实 装 配 式建 筑 面 积 完 成 三 年 任务 比 例 新 开 工 装 配式 建 筑 面 积 完 成 三 年 任务 比 例 竣 工 成 品 住房 面 积 完 成 三 年 任务 比 例1393 1020.3 1232 1659.62 119.1% 584.91 57.3% 735.5 59.7%824 605.3 708 885.34 107.4% 284

9、.58 47.0% 420.15 59.3%姑 苏 区 78 57.5 60 36.86 47.3% 26.37 45.9% 60.71 101.2%工 业园 区 81 58.6 62 72.9 90.0% 31.33 53.5% 117.95 190.2%高 新 区 169 123 161 191.05 113.0% 21.51 17.5% 26.7 16.6%吴 中 区 196 146.6 161 152.8 78.0% 41.4 28.2% 71.92 44.7%相 城 区 109 79.3 99 183.43 168.3% 74.3 93.7% 29.98 30.3%吴 江 191 1

10、40.3 165 248.3 130.0% 89.67 63.9% 112.89 68.4%75 55.3 69 218.99 292.0% 80.83 146.2% 55.55 80.5%100 70 105 88.4 88.4% 98.46 140.7% 38.92 37.1%319 234 279 99.3 31.1% 35.81 15.3% 140.84 50.5%75 55.7 71 367.59 490.1% 85.23 153.0% 80.04 112.7%2016年 -2018年 6月 全 市 装 配 式 建 筑 完 成 情 况 对 照 表万 万 万 万 万 万 万 万 万太

11、仓地 区2016年 -2018年 市 政 府 下 达 装 配 式 建筑 和 成 品 住 房 三 年 任 务 指 标 2016年 -2018年 6月 全 市 任 务 指 标 完 成 情 况全 市市 区常 熟张 家 港昆 山附表 3:序 号 地 区 企 业 名 称 占 地 面 积( 亩 ) 设 计 年 产能 (万 m)2018上半 年 产 量(万 m)投 产 时 间1 工 业 园 区 苏 州 杰 通 建 筑 工 业 有 限 公司 62亩 5 0.45 2017年 12月2 吴 中 区 苏 州 嘉 盛 远 大 建 筑 工 业 有限 公 司 121亩 10 2 2017年 5月3 吴 中 区胥 口 苏

12、 州 宏 盛 商 品 混 凝 土 有 限公 司 预 制 构 件 分 公 司 50亩 3 0.16 2018年 5月4 太 仓 市双 凤 镇 苏 州 毅 远 住 宅 科 技 有 限 公司 50亩 5 1.6 2017年 3月5 太 仓 市浮 桥 镇 上 海 良 浦 住 宅 工 业 有 限 有限 公 司 100亩 10 4.7 2015年 6月6 吴 江 区同 里 镇 苏 州 瑞 至 通 建 筑 科 技 有 限公 司 84亩 10 0.435 2017年 12月7 张 家 港张 家 港 市 永 茂 住 宅 工 业 有限 公 司 ( 3个 厂 区 +1个 成品 堆 场 )85亩 5 2.5 2017

13、年 2月8 张 家 港南 丰 镇 江 苏 省 联 卓 建 筑 科 技 有 限公 司 85亩 15 试 生 产 2018年 5月 底9 昆 山 市经 济 开 发 区 江 苏 三 一 筑 工 有 限 公 司 60亩 4.8 1.4 2016年 7月10 昆 山 市锦 溪 镇 中 民 筑 友 建 筑 科 技 ( 昆山 ) 有 限 公 司 50亩 5.3 1.5 2016年 7月11 昆 山 市巴 城 镇 苏 州 建 国 建 筑 工 业 有 限 公司 200亩 10 6月 底 投 产 1#、 2#车 间 2018年 6月 底 投 产全 市 混 凝 土 预 制 构 件 生 产 基 地 汇 总序 号 地

14、区 重 点 区 域 重 点 区 域 推 进 具 体 要 求1 常 熟 市 渠 中 片 区 、 报 慈 片 区1.新 建 住 宅 项 目 和 单 体 建 筑 面 积 超 过 5000平 方 米 的 政 府 投 资 公 共建 筑 项 目 , 地 块 内 必 须 100%采 用 装 配 式 建 筑 ;2.住 宅 建 筑 单 体 预 制 装 配 率 不 低 于 30%, 公 共 建 筑 按 省 、 苏 州 市 推广 应 用 “三 板 ”要 求 执 行 ; 商 品 住 宅 项 目 100%实 行 成 品 住 房 交 付。2 张 家 港中 心 城 区 总 面 积 约 29平 方 公 里 。范 围 北 至

15、张 扬 公 路 ,东 至 东 二 环 路 ,南 至南 二 环 路 ,西 至 西 二环 路1.政 府 投 资 项 目 、 新 建 商 品 住 宅 、 公 寓 用 装 配 式 建 筑 技 术 建 造 。采 用 装 配 整 体 式 混 凝 土 结 构 体 系 的 居 住 建 筑 以 及 商 业 、 医 院 、 学校 、 办 公 等 公 共 建 筑 ,其 整 栋 建 筑 的 预 制 装 配 率 2018年 年 底 之 前 不低 于 30%,2020年 底 前 应 不 低 于 40%新 建 普 通 商 品 住 房 实 施 全 装 修。2.到 2020年 底 ,建 筑 产 业 现 代 化 方 式 施 工

16、的 建 筑 面 积 达 到 同 期 新开 工 建 筑 面 积 的 50%以 上 ,新 建 成 品 住 宅 比 例 达 到 同 期 住 宅 竣 工 面积 的 50%以 上 。3 昆 山 市中 环 以 内 及 开 发 区 、高 新 区 、 花 桥 经 济 开发 区 、 张 浦 镇 的 中 心区 域1.中 环 以 内 新 出 让 地 住 宅 项 目 ,原 则 上 要 求 100%采 用 装 配 式 技 术和 成 品 住 房 ,预 制 装 配 率 不 低 于 30%。2.开 发 区 、 高 新 区 、 花 桥 经 济 开 发 区 、 张 浦 镇 中 心 区 域 新 出 让 土地 住 宅 项 目 ,按

17、规 定 强 制 采 用 预 制 “三 板 ”,根 据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和区 镇 意 见 ,对 有 条 件 的 项 目 ,要 求 采 用 装 配 式 技 术 和 成 品 住 房 ,预 制装 配 率 不 低 于 30%。4 太 仓 市 城 厢 镇 、 高 新 区 、 科教 新 城 区 域 内 地 块 新 建 成 品 住 宅 预 制 装 配 率 不 低 于 30%, 成 品 住 宅 比 例 不低 于 50%。5 高 新 区 科 技 城 范 围 区 域 内 招 拍 挂 土 地 , 建 筑 单 体 预 制 装 配 率 不 低 于 30%, 装 配 式 建 筑比 例 和 成 品 住 房 比 例 均

18、 为 100%6 吴 中 区 吴 中 太 湖 新 城 、 吴 中高 新 区1.新 建 商 品 房 住 宅 建 筑 应 全 部 采 用 装 配 式 建 筑 , 2018年 度 单 体 建筑 预 制 装 配 率 应 不 低 于 20%,2019年 度 单 体 建 筑 预 制 装 配 率 应 不 低于 30%,超 高 层 建 筑 (设 计 高 度 超 过 100米 )除 外 。2.新 建 商 品 房 房 地 产 项 目 中 住 宅 总 计 容 建 筑 面 积 5万 平 方 米 以 下的 ,住 宅 建 筑 应 全 部 成 品 化 ,总 计 容 建 筑 面 积 5万 平 方 米 以 上 的 ,住宅 建

19、筑 成 品 房 建 筑 面 积 占 比 应 达 50%以 上 。 采 用 装 配 式 建 筑 的 商 品住 宅 全 部 成 品 化 。 ( 低 密 度 ( 地 上 三 层 ( 含 ) 以 下 ) 住 宅 不 做 强制 要 求 。7 相 城 区苏 州 高 铁 新 城 约 28.9平 方 公 里 ,东 起 聚 金路 、 西 至 元 和 塘 、 南起 太 阳 路 、 北 至 渭 泾塘 。1.新 建 住 宅 建 筑 单 体 预 制 装 配 率 应 不 低 于 30%,同 一 地 块 内 必 须100%采 用 装 配 式 建 筑 。2.新 建 住 宅 建 筑 项 目 实 施 100%全 装 修 ,其 他

20、 居 住 建 筑 倡 导 实 施 全装 修 。 住 宅 建 筑 (三 层 及 以 下 住 宅 除 外 )100%实 行 成 品 住 房 交 付 。8 吴 江 区 太 湖 新 城 ( 松 陵 镇 )核 心 区 域1.新 建 住 宅 建 筑 项 目 和 单 体 建 筑 面 积 超 过 5000平 方 米 的 政 府 投 资公 共 建 筑 项 目 应 全 面 采 用 装 配 式 建 筑 技 术 建 设 项 目 。2.所 有 采 用 装 配 式 技 术 的 项 目 100%采 用 装 配 式 建 筑 ; 住 宅 建 筑 单体 预 制 装 配 率 应 不 低 于 40%, 公 共 建 筑 单 体 预 制 装 配 率 不 低 于30%; 住 宅 建 筑 ( 三 层 及 以 下 住 宅 除 外 ) 应 100%实 行 成 品 住 房 交付 。全 市 装 配 式 建 筑 重 点 推 进 区 域附表 4:抄报:市委、市政府抄送:各市、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区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