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书 篇一:单位员工消防平安责任书 单位员工消防平安责任书 为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平安责任制,加强消防平安管理,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状况,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平安职责。为明确员工的责任,特制订本消防平安责任书。 一、负责工作区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监护和管理。 二、未经消防平安委员会许可不得在工作区域用法明火、电炉、电取暖器;不私自用法易燃易爆品和有火灾隐患的物品。因工作需要必需用法明火、电炉、电取暖器的应取得相关平安手续,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三、主动配合消防平安隐患的整改,不遮挡。掩盖消防平安疏散指示标记、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在平安通道堆放杂物;不得遮挡平安出口;不在营业时间内对防火门上锁。 四、发生火灾,立刻报警和处理,主动配合做好初期火灾事故的扑救工作和引导顾客平安疏散,确保顾客、员工人生平安和公司财产平安。 五、自觉接受并服从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