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的关系 篇一:法律与生活 法的概念: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消失的,作为司法机关办案依据的、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确定性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首先和主要体现执政阶级意志并最终决定于_物质生活条件的、各种_规范的总称。 法的外延是指适合于法这个概念的一切对象。 法的内涵是反映于法的概念中的法的本质属性的总和。 法的特征:一、法是为人们供应行为标准的_规范二、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的形式消失三、法是司法机关办案的主要依据四、法有普遍性、明确性和确定性五、法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 法的本质:一、法首先和主要体现执政阶级意志 法最终决定于_生活条件 法的要素的含义 法是由若干部分构成的一个统一整体。构成法的整体的各个主要组成部分,称为法的要素。 法的要素的种类 一是_学派庞德的律令、技术、抱负三要素说。其中律令又包括规章、原则、概念和标准。 二是新分析学派哈特的主要规章、次要规章模式。主要规章是设定义务的规章,次要规章是授予权利或权力的规章。 三是新自然法学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