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网 篇一:法律与生活 佘祥林:青春如何赔偿 1994年,_省京山县一名小小的治安巡逻员佘祥林,由于妻子张在玉的突然失踪,而背上了“杀妻”的罪名,在案件疑窦丛生的条件下,被干脆而不容分说地投入了监牢,耗费了11载的青春,他的老母亲为之忧愤而死。11年后,“被杀”的张在玉突然重现人间!这是一个颇具传奇颜色的故事,其引人入胜的程度毫不逊于好莱坞大片肖申克的救赎。然而,这个故事,却是新中国司法历史上的大污点。该案被害人不明确、杀人动机不清晰、杀人工具不确定,先后经过三次审理,两面三刀次判决佘祥林死刑,一次判处有期徒刑15年。“疑罪从无”的现代法治精神在这里茫然无存。11年前如此,在今日“疑罪从有”的观念流毒是否仍旧挥之不去?”刑讯逼供“的潜规章是否仍旧厕身于某些执法机构里?2021年4月14日,佘祥林重获自由。他表示要申请千万元的国家赔偿。赔偿本身,对于国家是个警示,而对于佘祥林只能是种抚慰;正如错案,对司法是个教训,而对一般公民而言却是灾难!到底,青春是无法赔偿的。 苏州“9.11”血案背后有隐情 2021年11月24日,江苏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