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发文稿首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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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发文稿首页签 发:年 月 日分管院领导核签:年 月 日文 号 西南医大附院2018 号机密程度 印发时间 年 月 日院办公室审 核年 月 日打字/校对年 月 日标 题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附 件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主送单位 各科室抄送单位部门核稿年 月 日会签部门年 月 日主办部门 是否网发 是(是)否( )拟 稿 人 年 月 日公开形式主 动 公开( 是 )依申请公开( )不 予 公开( )联系电话 0830-3165970 印制份数 5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

2、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科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合格医师的必需阶段,为进一步提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质量,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做好临床住院医师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特修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教育培训部2018 年 5 月 8 日附件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质量,全面提高临床医师的胜任力,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七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

3、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 号)、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川卫发201692号)及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卫发20169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及国家请假休假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经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毕教办”)注册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各个住培专业基地培训的所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三条 我院住培工作实行“医院领导-职能部门-专业基地- 轮转学科四级管理的组织架构”,各级管理机构和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按照上级相

4、关政策文件要求,为学员提供培训条件、管理和服务,保障学员相关权益,努力提高培训质量。第四条 医院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组成住培管理办公室,教育培训部(以下简称“教培部”)为住培工作牵头部门和直接管理部门,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所承担的职能分工协作管理。第五条 教培部作为住培管理的牵头部门,在医院领导下,负责制定我院住培学员管理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专业基地实施学员管理;负责学员招录及学籍管理;落实住培学员管理的配套政策、措施;负责处理学员日常事务性管理等。第六条 专业基地管理由各专业基地主任负责,成立基地管理小组、带教师资队伍。专业基地主任原则上由该专业学科主任担任,特别情况下可由学科主任推荐、住培工作

5、领导小组任命。专业基地应负责对下属轮转科室、指导老师的管理,同时负责跨专业轮转的协调管理。轮转科室应设立专职规范化培训教学管理岗、专人负责本科室带教教师安排、规培学员轮转、教学工作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轮转科室带教教师负责学员日常教学工作。第三章 身份与保障第七条 住培学员按身份类型分为三类: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以下简称“社会人学员”)、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单位人学员”)及相关医学院校当年招收的医学类相应专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纳入住培的对象(以下简称“研究生衔接学员”)。研究生衔接学员仅限于我院与相关院校合作招收、并由我院导师指导的学生。第八条 单位人学员分为本单位委派学员和

6、外单位送培学员。外单位送培学员又分为一般单位送培、协同单位送培、基层单位送培定向全科和助理全科的学员。第九条 社会人学员需与我院签订培训合同,外单位送培学员需与送培单位、我院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合同,研究生衔接学员需与学位培养单位、我院三方签订培训合同,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各方责权利。第十条 培训期间,原则上单位送培学员不能转变为社会人身份;社会人学员若在培训期间被单位聘用入职,经聘用单位来函同意,重新与我院和聘用单位签订三方委托培训合同,培训学员可转变为单位送培学员身份。第十一条 社会人学员的人事档案统一交泸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单位人学员的人事档案由其所在单位管理,研究生

7、衔接学员的人事档案按国家对研究生有关规定,由其学位培养单位管理。第十二条 学员收入指培训期间由我院(单位人学员还包括其送培单位)所发放的经济性获得的总和。为保障学员的基本权益,根据国家及省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规定,学员收入由我院根据其年级层别、执业资格取得情况、临床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标准并发放。第十三条 各类学员培训期间的补助待遇标准,按照我院相关标准执行,如有院内或上级管理规定调整,则按照修订后的新标准执行。第十四条 在我院培训期间,在不影响培训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由学员个人申请,经专业基地审批同意,允许报名参加相关医学院校举办的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课程班的学习。报考条件和流程

8、按相关医学院校招生通知进行,相关费用由学员自理。条件和流程按相关医学院校招生通知进行,相关费用由学员自理;学习、考试、授位等事宜由相关医学院校负责。第十五条 在培训过程中,学员如需开具相关证明,学员自行下载填写个人基础信息,到教培部办理。第四章 学籍管理第十六条 学籍注册。教培部每年完成面试录取后,各类住培学员应严格按省毕教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在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网(以下简称“省平台”)上提交本人基本信息、报名信息和录取确认信息,并由教培部将本年度招录学员信息汇总后报省毕教办审核,核定通过后建立学员学籍档案。未建学籍档案者,无培训资格且不得参加结业考试。学籍有效期 6 年。第十七条 学籍异

9、动。学籍异动分为专业基地间异动(转专业基地)、培训基地间异动(转基地)、退出培训(退培)及延期培训(延期)四方面。每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由教培部在省平合处理并向省毕教办上报本月学员学籍异动情况。(一)专业基地间异动指学员变更其培训专业,不变更培训基地。学员申请转专业基地程序如下:1.提交相关材料:学员提交转专业基地申请表,外单位送培学员还需提供其送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函,经原专业基地和拟变更专业基地同意后,报教培部审核;2.省平台申请:转专业基地申请表在教培部审核通过后,学员登录省平台,点击“培训学员” 、“转专业基地申请”,以电子版形式上传审批同意的申请表后提交,由教培部在网上审核;3.教培部在

10、省平台上提交学员转专业基地同意函电子版,等待省毕教办审核;4.学员只能在其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申请变更专业基地,整个培训期间仅可变更一次。学员变更培训专业,自备案之日起, 重新计算培训时间,原专业培训时间清零,超出原培训周期应结业时间的须做延期培训处理。(二)培训基地间异动指学员申请变更其培训基地。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原则上只办理转出,不接受转入。学员申请转基地程序如下:1.提交相关材料:学员提交转基地申请表,经轮转科室、专业基地同意后报教培部审核,外单位送培学员还需同时提供其送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函;2.省平合申请:转基地申请表在教培部审核通过后,学员登录省平合,点击“培训学员

11、”、“转基地申请”,以电子版形式上传审批同意的申请表后提交,由教培部在网上审核;3.教培部在省平台上提交学员转出同意函、轮转培训证明;4.拟接收的培训基地在省平台上提交学员转入同意函后等待省毕教办审核;5.异动学员经省毕教办审核同意后,其在我院已完成的时间可计入培训总时间,由接收培训基地根据其已轮转情况安排后续轮转计划。(三)退培指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退培分为学员申请退培和我院强制退培。强制退培由教培部直接在省平台上申报, 省毕教办审核。其中,学员申请退培又分为:考研退培:学员在培训期间考取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员,应向我院申请退出培训。该类人员进入专业学位研究生培

12、养阶段后,须重新进行住培学籍注册。若研究生培养专业与原住培专业相同的,其重新注册后参加住培的时间,由学位培养点培训基地经过临床能力测试后确定;若研究生培养专业与原住培专业不同,则此前完成的培训内容不予认定,须重新培训。其余原因退培:学员提交的退培申请由我院审核通过即可,自通过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报考本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申请退培程序如下:1.提交相关材料:学员提交退培申请表和轮转培训证明,经轮转科室专业基地同意后报教培部审核,外单位送培学员还需同时提供其送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函;2.省平台申请:退培申请表经教培部审核通过后,由学员登录省平台,点击“培训学员、“退培申请”,以电子版形式上传申请

13、表或研究生入学录取通知书后提交,由教培部在网上审核。(四)延期培训指学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任务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学员延期培训时间不得超出三年,超出后需重新参加培训。延期培训分为两种情况:每年各种请假天数累计超过 15 天(含 15 天)应办理延期;已完成规定培训任务,但未参加或未通过结业考核者,学员应办理延期。学员办理延期培训程序如下:1.提交相关材料:学员提交延期申请表(延期申请表模板见附件 7),经轮转科室、专业基地同意后报教培部审核,外单位送培学员还需同时提供其送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函;2.省平合申请:延期申请表在教培部审核盖章后,学员登录省平台,点击“培训学员”、“延

14、期申请”,以电子版形式上传后提交申请表,由教培部在网上审核通过。第十八条 个人学籍信息修改如在省平台中个人基本信息和个人核心信息有误或有变更, 学员应及时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变动申请或个人核心信息变动申请,由教培部审核通过,个人核心信息变动需经省毕教办审核。学员在取得医师资格证后应及时提交相应变动申请,完善个人学籍信息。第十九条 学员离院需填写离院申请表,以便办理学籍管理相应手续。第五章 过程管理第二十条 我院对培训学员的培训过程管理,采用在医院内网增设住院医师培训学员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学员来我院报到,经教培部审核通过后,登录内网完善个人信息;在进入轮转科室后,及时完善轮转情况的填写;出科时,须完善轮转科室相关审签。第二十一条 完成每一年培训任务后,各专业基地须在内网完善学员年度考核情况填报。第二十二条 完善填写住院医师培训学员管理系统是参加结业考核的必备条件。结业报考时,学员应检查、核对,确认填写无误。教培部按省毕教办发布结业考核通知流程,及时导出住院医师培训学员管理系统相关信息,报省毕教办,经专家审核合格, 方可参加结业考核。第六章 学员请假、销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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