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潍坊高新区区直部门(单位)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事项类别 设定依据收费依据及标准服务时限备注一、财政局产权占有登记其他九类行政权力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1996 年 1 月国务院令第 192 号)第十条:企业办理产权登记,应当按照 规定填报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并提交有关文件、凭证、 报表等。填报的内容或者提交的文件、凭 证、 报表等不符合规定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权要求企业补正。2.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 年 5 月国务院令第 378 号,2011 年 1 月修订)第十三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2、除前款规定职责外,可以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3.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682 号)第九条:金融类企业首次申请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的,须提交以下资料:(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验资报告。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1.验资报告地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变动登记其他九类行政权力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1996 年 1 月国务院令第 192 号)第八条:企业发生下列变动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变动产权登记:(二)国有资本占企业实收资本比例发生变化的。2.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 年 5 月国务院令第 378
3、号,2011 年 1 月修订)第十三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除前款规定职责外,可以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3.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682 号)第十五条:金融类企业申办产权变动登记属于第十三条第(二)、(三)、(四)、(五)、(六)项情形的,应 当自企业出资人作出决定或者有关部 门批准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 更登记前,向主管 财政部门申办产权变动登记。金融 类企业应 提交下列文件和 资料:(六)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产权变动时的验资报告。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2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收费依据
4、及标准 服务时限 备注项目名称子项名称事项类别产权占有登记其他九类行政权力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1996 年 1 月国务院令第 192 号)第十条:企业办理产权登记,应当按照 规定填报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并提交有关文件、凭证、 报表等。填报的内容或者提交的文件、凭 证、 报表等不符合规定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权要求企业补正。2.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 年 5 月国务院令第 378 号,2011 年 1 月修订)第十三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除前款规定职责外,可以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3.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682 号
5、)第九条:金融类企业首次申请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的,须提交以下资料:(四)最近一期的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地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变动登记其他九类行政权力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1996 年 1 月国务院令第 192 号)第八条:企业发生下列变动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变动产权登记:(二)国有资本占企业实收资本比例发生变化的。 2.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 年 5 月国务院令第 378 号,2011 年 1 月修订)第十三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除前款规定职责外,可以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 3.金
6、融 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财金 200682 号)第十五条:金融类企业申办产权变动登记属于第十三条第(二)、(三)、(四)、(五)、(六)项情形的,应当自企业出资人作出决定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申请变更登记前,向主管财政部门申办产权变动登记。金融类企业应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九)发生变动事项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2.财务审计报告地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注销登记其他九类行政权力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1996 年 1 月国务院令第 192 号)第九条: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自各该情形发生之日起
7、30 日内办理注销产权登记:(一)企业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二)企业转让全部产权或者企业被划转的;(三)有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企 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暂行条例(2003 年 5 月国务院令第 378号,2011 年 1 月修 订)第十三条: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除前款规定职责外,可以制定企 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 规章、制度。 3.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2012 年 8 月财教2012242 号)第三十八条:注销产权登记适用于发生解散、依法撤销, 转让全部国有 产权(股权)或改制后不再设置国有股权的企业。填报企业国有
8、资产产权登记表(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及有关资料:(三)经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3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收费依据 及标准 服务时限 备注项目名称子项名称事项类别告。地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注销登记(属于有偿转让或整体改制)其他九类行政权力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1996 年 1 月国务院令第 192 号)第九条: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自各该情形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注销产权登记:(一)企业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二)企业转让全部产权或者企业被划转的;(三)有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情
9、形的。2.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 年 5 月国务院令第 378 号,2011 年 1 月修订)第十三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除前款规定职责外,可以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3.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教2012242 号)第三十八条:注销产权登记适用于发生解散、依法撤销, 转让全部国有产权(股权)或改制后不再设置国有股权的企业。填报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及有关资料:(五)属于有偿转让或整体改制的,应 当提交有偿转让 或整体改制的协议或方案,以及受让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 业 章程、 经审
10、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设 置抵押、质押、留置或提供保证、定金以及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等情况的相关 证明文件。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2.财务审计报告地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国有保值增值确认其他九类行政权力1.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2011 年 11 月通过)第五条:对文化领域的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职责,其他 监 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有关部门或者机构依据本条例 实施。2.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2004 年 8 月国务院国资委令第 9 号)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将经营期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和相关材料随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一并报
11、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4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收费依据 及标准 服务时限 备注项目名称子项名称事项类别重大资产交易(非公开转让产权交易)其他九类行政权力1.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2011 年 11 月通过)第五条:对文化领域的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职责,其他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有关部门或者机构依据本条例 实施。2.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16 年 6 月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 32 号)第三十三条: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国家出 资企业审议决策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的企业产权转让行为时,
12、应当审核下列文件:(四)转让标的企业审计报告、资产评估 报告及其核准或 备案文件。其中属于第三十二条(一)、(二)款情形的,可以仅 提供企业审计报 告。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产权注销登记其他九类行政权力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1996 年 1 月国务院令第 192 号)第九条: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自各该情形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注销产权登记:(一)企业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二)企业转让全部产权或者企业被划转的;(三)有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 年 5 月国务院令第 378 号,2011 年
13、1 月修订)第十三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除前款规定职责外,可以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3.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教2012242 号)第三十八条:填报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及有关 资料:(四)本企 业的财产清查、清算 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部门的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3.财产清查、清算报告地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重大资产交易(非公开转让产权交易)其他九类行政权力1.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2011 年 11 月通过)第五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14、员会,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根据本级 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 资人职责,依法 对国家出资企 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2.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16 年 6 月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 32 号)第三十三条: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国家出 资企业审议决策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的企业产权转让行为时,应当审核下列文件:(四)转让标的企业审计报告、资产评估 报告及其核准或 备案文件。其中属于第三十二条(一)、(二)款情形的,可以仅 提供企业审计报 告。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5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收费依据 及标准 服务时限 备注项目名称子项名称事项类别4.资产评估地
15、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重大资产交易(非公开协议方式发生增资)其他九类行政权力1.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2011 年 11 月通过)第五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根据本级 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 资人职责,依法 对国家出资企 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2.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16 年 6 月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 32 号)第四十七条: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国家出 资企业审议决策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的企业增资行为时,应 当审核下列文件:(四)增资企业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核准或备案文件。其中属于第三十八条(一)、(二)、
16、(三)、(四)款情形的,可以仅提供企业审计报 告。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4.资产评估地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注销登记其他九类行政权力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1996 年 1 月国务院令第 192 号)第九条: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自各该情形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注销产权登记:(一)企业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二)企业转让全部产权或者企业被划转的;(三)有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 年 5 月国务院令第 378 号,2011 年 1 月修订)第十三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除前款规定职责外,
17、可以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3.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教2012242 号)第三十八条:“ (四)本企业的财产清查、清算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部门的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5.增资审计报告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产权注销登记其他九类行政权力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1996 年 1 月国务院令第 192 号)第九条: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自各该情形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注销产权登记:(二)企业转让全部产权或者企业被划转的。2.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 年 5 月国务院令第 378
18、号,2011 年 1 月修订)第十三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除前款规定职责外,可以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3.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682 号)第十八条:金融类企业申办产权注销登记的,应当向主管财政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三)财产清查、清算报告以及国有 资产评估报告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明。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6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收费依据 及标准 服务时限 备注项目名称子项名称事项类别6.转让资产的技术鉴定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重大资产交易(资产转让核准)其他九类行政权力1.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2011
19、 年 11 月通过)第五条:对文化领域的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职责,其他 监 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有关部门或者机构依据本条例 实施。第二十九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和完善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制度,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促进企业 国有资产合理流动,防止企 业国有 资产损失。2.山东省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重大事项管理办法(试行)(鲁文资发20154 号)第三十七条:省属文化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处置房产、土地,报省财政厅核准。核准应 当报送下列文件:(三) 处置资产的技术鉴定报告。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二、公安分局7.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公 众 聚 集 场所
20、 消 防 安 全检 查 合 格 证核 发行政许可山东省消防条例(1998 年 11 月通过,2011 年 1 月修订)第二十四条:电气设施、线路等经电 气防火技术检测 合格。第三十八条:从事消防 设 施检测和维修保养、电气防火技 术检测、消防技术咨询、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取得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依法开展消防技术服务,对提供的服 务质量负责 。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8.建 筑 消 防设 施 功 能 及安 装 质 量 检测大 型 人 员 密集 场 所 和 其他 特 殊 建 设工 程 消 防验 收行政许可1.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12 年 11 月
21、公安部令第 119 号)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2.山东省消防条例(1998 年 11 月通过,2011 年 1 月修订)第二十八条: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应当委托具 备相应资质的检测、 维保机构每年 对自动消防系统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和维修保养。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三、社会事务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行政许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 年 10 月国务院令第 250 号,2016 年 2 月修订)第十一条: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发起人 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 权证明。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9.
22、验资报告社 会 团 体 成立 、变 更 、注 销 登 记 和章 程 核 准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山东省实施办法(2002 年 11 月省政府令第 148 号)第二十一条:社会团体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四)变更办公住所的,提交新办公住所 产权或者使用 权证明;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提交交接双方的协议文件;变更注册资金的,提交验资报告。社会 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 30 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7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收费依据 及标准 服务时限 备注项目名称子项名称事项类别民 办 非 企 业单 位 成 立
23、、变 更 、注 销登 记 和 章 程核 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行政许可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 年 10 月国务院令第 251 号)第九条: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举办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四)验资报告。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民 办 非 企 业单 位 成 立 、变 更 、注 销登 记 和 章 程核 准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行政许可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1999 年 12 月民政部令第 18 号)第十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住所、 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或 单位负责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发生变更的,除向登 记 管理机关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文件外,还
24、须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变更后新住所的 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变更后的业务范围;变更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本办法第六条第六款涉及的其他材料;变更后的验资报告;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承担业务主管的文件。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行政许可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2016 年 8 月民政部令第 59 号)第六条: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应当向其登 记的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申请前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年度慈善活 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10.财务审计报告社 会 团 体 的年 度 检 查 其他九类行政权力社会团
25、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 年 10 月国务院令第 250 号,2016 年 2 月修订)第二十八条: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 3 月 31 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 主管单位初审 同意后,于 5 月 31 日前报送登记 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本社会 团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8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收费依据 及标准 服务时限 备注项目名称子项名称事项类别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其他九类行政权力民办非企业单
26、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 年 10 月国务院第 251 号)第二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 3 月 31 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 主管单位初审 同意后,于 5 月 31 日前报送登记 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民 办非企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 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 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慈善组织认定 其他九类行政权力慈善组织认定办法(2016 年 8 月民政部令第 58 号)第七条:申请认定慈善组织的基金会, 应当向民政部门 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
27、书;(二)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以及不存在第五条所列情形的书面承诺;(三)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召开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 当向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关于申 请理由、慈善宗旨、开展慈善活动等情况的说明;(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慈善活 动年度支出和管理 费用的专项审计。有 业务 主管单位的,还应 当提交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 证明材料。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行政许可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 年 1 月国务院令第 279 号,2017 年 10月修订)第十八条
28、: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 资质等级许可的范 围内承揽工程。2.山东省水资源条例(2017 年 9 月通过)第三十五条:在河道、湖泊、水库、大 坝 、灌区工程管理范 围内建 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水、跨水、排水、临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水工程管道、 电缆等,其工程建设方案 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因建 设前款规定的工程 设施,占 压、损坏原有水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限期内恢复原状;无法恢复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3.山东省实施办法(1991 年 6 月省政府令第 19 号,2014 年
29、 10 月修改)第三十条:由水利行政主管部 门管理的防潮堤,适用河道管理条例 和本办法有关堤防管理的 规定。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11.编 制 项 目初 步 设 计 报告水利基建项目初步 行政许可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 年 1 月国务院令第 279 号,2017 年 10月修订)第十八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约定 9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收费依据 及标准 服务时限 备注项目名称子项名称事项类别设计文件审批资质证书,并在其 资质等级许可的范 围内承揽工程。2.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
30、号,2017 年 12 月修改)第七条:初步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任务应择优选择有项目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依照有关初步设计编制 规定进行编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行政许可1.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1991 年 3 月国务院令第 78 号,2011 年 1 月修订)第八条:兴建大坝必须进行工程设计。大坝的工程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2.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2011 年 11 月省政府令第 242 号,2014 年10 月修订)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小型水库, 应当按照有关水资源管理和防洪的法律、法规 的规定报批。第七条:涉及建设用地的,还应当依法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31、需要移民的, 应当根据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引 导农民向小城 镇驻地或者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安置。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审查、 审核省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审批其他九类行政权力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 年 1 月国务院令第 279 号,2017 年 10月修订)第十八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 资质等级许可的范 围内承揽工程。2.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 号,2017 年 12 月修改)第七条:初步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任务应择优选择有项目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依照有关初步设计编制 规定进行编制
32、。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12.取水、退水监测 取水许可 行政许可1.认证认可条例(2003 年 9 月国务院令第 390 号,2016 年 2 月修正)第十六条: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认定结果由国 务院认证认 可监督管理部门公布。2.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08 年 3 月水利部令第 34 号,2016 年 2 月修改)第十条:取水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的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包括:(七)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监测结果。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四、市场监管局
33、10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收费依据 及标准 服务时限 备注项目名称子项名称事项类别13.验资报告公司(企业)设立、 变更、注 销登记行政许可1.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 年 6 月国务院令第 156 号,2016 年 2 月修订)第二十一条: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 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及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2.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 年 6 月国务院令第 1 号,2016 年 2 月修订)第十五条: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证件:(四) 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 明或者资金担保。3.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19
34、88 年 11 月国家工商总局令第 1 号,2017 年 10 月修订)第三十六条:企 业法人实有资金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 20%时,应持资 金信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14.评估报告公司(企业)设立、 变更、注 销登记行政许可1.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1997 年 11 月国务院令第 236 号,2014 年 2月修订)第十四条:以实物、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 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 资,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 应当向企 业登记机关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
35、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2.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0 年 1 月国家工商总局令第 47号,2014 年 2 月修 订)第十五条:以 实物、知 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由全体合伙人 协商作价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全体合伙人 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中国境内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15.规定的动物疫病病原学检测动 物 及 动 物产 品 检 疫 屠宰检疫 行政许可1.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0 年 1 月农业部令第 6 号)第二十三条: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的,由官方兽医出具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对胴体及分割、包装的动物产品加盖检疫验讫印章或者加施其他检疫标志:(三)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 果符合要求。(四)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 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2.屠宰检疫规程(农医发201027 号):宰前检查,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相 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 告, 实验室检测须 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 资质的实验室承担。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