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请示报告制度 篇一:铁运公司请示报告制度 铁运公司内部请示、报告管理方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请示、报告的管理,规范报送程序,完善审批制度,特制定本方法。 一、请示与报告的原则 1、凡属向公司领导请示工作,请公司领导赐予批复、指示的文件,须以请示形式报公司办公室转呈领导批示。 2、凡属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反映状况、答复其询问等文件,须以报告形式呈报公司办公室转呈领导阅示。 3、请示按办件办理,根据请示的流转程序流转。 4、报告按阅件办理,主送分管领导阅示,依据分管领导看法,送其他领导阅示。 5、公司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二、请示、报告的行文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凡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或落实公司领导已原则批准的具体事项,不需再写请示、报告。 2、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即可解决的问题,不需再写请示、报告。 3、年度方案中已有的项目,根据年度方案实施即可,不需再写请示、报告。 4、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