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籍承诺书 篇一:外商投资企业承诺书 外商投资企业承诺书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本公司(名称) ,为:( )独资企业 ( )合资企业 ( )合作企业 ( )其他;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国籍: 商务部门批准证书号:批准日期: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请企业依据实际状况选择A、B或C): A( ) 本公司外方投资者属于“境内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下同)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为目的而挺直设立或间接掌握的境外企业(特别目的公司)”,并已经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别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2175号)办理特别目的公司外汇登记。 B( ) 本公司外方投资者挺直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掌握,但是该外方投资者不属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别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2175号)所规定的特别目的公司。本公司保证外方投资者挺直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掌握的过程符合中国和注册地国家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