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哺乳时间 篇一:哺乳期劳动法规定 哺乳期劳动法规定 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头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62条、第63条规定:产期是指女性生产后的90天,哺乳期是指女性生产后至其孩子满周岁期间。以下是女职工哺乳期劳动法相关规定: 1、哺乳假的规定: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看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非常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用法。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非常钟。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 个月。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上海市女职工劳动爱护方法第十五条)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爱护方法第十六条) 2、劳动条例修订新妈妈每天1小时哺乳: 用人单位至少每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