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个人月工资 篇一:国家规定工作时间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企业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经人力资源和_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方法。但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二、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213号),“月工作日为20.83天”,折合成小时数即是166.64小时,因此工作时间平均计算后超过166.64小时的部分单位应赐予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三、根据重庆市关于企业职工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21124号)规定,加班工资基数可以商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有商定的,从其商定;劳动合同没有商定的,根据集体合同商定的标精准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商定的,根据该劳动者加班加点发生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实际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