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形式合法 篇一: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审查标准 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审查标准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法具有如下七条审查标准: 主要证据不足。这是为了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不是在认定事实清晰、主要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作出的。主要证据不足或失实,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必定违法。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这是为了审查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是否适用了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假如行政机关应当适用此类法律、法规,但却适用了彼类法律、法规;或应当适用新的法律、法规,但却适用了旧的法律、法规;或应当适用法律、法规,但却参照适用了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章;均属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构成违法。 违反法定程序。这是为了审查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是否遵循了法律规定的期限、方法、步骤和挨次。不遵循法定程序,即使其他标准合法,也会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作为一条重要的审查标准。 超越职权。这是为了审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依据的权限是否合法。甲机关行使了乙机关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