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的含义 篇一:企业并购的目的与实质 企业并购的目的与实质 企业并购(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MA)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用法,统称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公平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肯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 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的合并可分为汲取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汲取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逝。接受合并的公司连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毁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其合并结果,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均告毁灭。新组建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