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篇一: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全文) 新华报业网讯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经国务院批准,监察部、人力资源_保障部、公安部4月21日联合公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纪律条令),自6月1日起施行。纪律条令全文如下: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严明公安机关纪律,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行为,保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令。 其次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担当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令赐予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担当纪律责任的,由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