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直选举名词说明 篇一:名词说明 1、宪法:宪法是规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使民主制度法律化,集中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反映政治力气实际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大法。 2、刚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或程序与一般法律不同的宪法。 3、柔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或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 4、成文宪法:是指以一个或几个法律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宪法。 5、不成文宪法:是指以国家的一般法律、惯例或法院判例形式消失的宪法。 6、钦定宪法:是指在君主立宪制的国家由国王或君主制定的宪法; 7、民定宪法:是由议会、制宪会议或经公民投票表决通过的宪法; 8、协定宪法:是指由君主和代表民意的代议机关共同制定的宪法。 9、宪法惯例:是指在国家长期的政治生活中形成的、涉及国家根本问题,调整相应基本关系,为_普遍承认和遵循的、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习惯和传统。 10、说明宪法:即宪法说明,是指由法定的机关对宪法条文的内容、词义以及适用范围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