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付购车合同 篇一:托付代理购车合同1 托付代理购车合同 托付人(买受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代理经销商) (以下简称乙方) 出卖人(建国集团所属) 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就托付乙方代为选购丙方商品车辆事宜,在三方友好协商、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品车辆(品牌及车型) 、车身颜色 。 其次条 合同金额:本合同项下商品车辆的总价款为¥ 元整(含装饰,装饰项目有: )。 第三条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可选择:甲方将合同价款总额汇入丙方指定账户内;甲方托付乙方将合同价款以现金方式(含刷卡)挺直交到丙方收银处。 第四条 交车地点:由乙方负责到丙方提车,有关运输费用由乙方担当,甲方接乙方通知挺直在乙方经销点提车。 第五条 发票开具:丙方将购车发票开具给甲方,并由乙方将该发票转交给甲方。 第六条 手续费收取:乙方按丙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车辆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甲方结算货款,并另外向甲方收取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