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平安责任书 篇一:落实文物平安责任制 明光市文物平安工作责任书 为了仔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爱护法和国家文物局、安徽省文物局有关文件精神,把文物平安工作放在各项工作首位,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文物平安,特制定明光市文物平安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要求 馆长是文物平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本单位文物平安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或挺直责任。领导要树立“平安第一”的观念,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平安工作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 二、责任内容 (一)不行移动文物 1、本馆所管辖的各级文物爱护单位,应依据需要,划定爱护范围和建设掌握地带,并按法定程序予以公布。在爱护范围内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其它建设工程或者_、钻探、挖掘等作业,确保文物平安。 2、对各级文物爱护单位进行修缮、保养必需遵守不转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证不塌不漏,并定期检查落实。对非国有文保单位全部人应签订爱护平安管理合同。 3、属古建筑的文物爱护单位,必需严格对一切火源,电源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