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分类标准一、重大安全隐患1.国务院446号令所列的15类76种隐患;2.山西省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晋政办发201234号)所列必须立即停工停产整顿的十条隐患;3.山西省百日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晋安发20124号、6号)所列7项49条规定;4.山西省关于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煤安发20121245号)所列5项15条规定以及山西焦煤“双三十条”重大隐患问责所列二十二条重大隐患;5.其它认为类似重大的事故隐患。二、较大安全隐患(一)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下列安全隐患1.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2.未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3.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4.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5.未按规定配备基层区队、车间安全副职的;6.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和有效管理的;7.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8.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