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第五建设公司第四工程处电气防爆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为了加强四处“电气防爆”管理,防止和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根据中煤第五建设公司电气防爆管理办法,结合四处实际,制定中煤第五建设公司第四工程处电气防爆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本细则和考核办法适用于第四工程处各项目部。一、“电气防爆”工作管理责任制1、根据中煤第五建设公司电气防爆管理办法,项目部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小组、机电队、运输队、通风队、掘进队及井下辅助单位要切实做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电气防爆”工作。2、项目部成立防爆设备管理小组:组 长:机电副经理副组长:安全副经理、机电队队长成 员:电工班长、掘进队队长、机电队主管技术员、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 五小电器及电缆管理人员二、“电气防爆”管理小组人员岗位责任制(一)机电副经理1、是“电气防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电气防爆”管理工作全面负责。2、保证“电气防爆”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确保“电气防爆”工作能正常开展;健全“电气防爆”工作的业务队伍和管理体系。3、负责组织项目部 “电气防爆”工作计划的编写、审定,并负责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