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创建文明工地管理制度 为适应建筑市场和投资环境的需要,不断提高和完善企业的现场综合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订创建文明工地管理制度: 一、开工准备 1、凡申报创建文明工地的项目,一般建筑在建总面积应在4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总面积应在8000平方米以上。 2、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的同时,应编写创建文明工地专门方案、措施和条款与工程施工同步实施。 3、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应从实际出发,努力体现文明施工档次。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布置合理,相互分开,一般情况下办公室宜设在近工地大门附近,生活区宜设在边角处,做到整洁、卫生、美化、绿化。 4、施工总平面图中除标明各种临设的位置外,还应标明卫生包干区和责任人以及消防设施的设置点。 二、围护作业 5、建筑工地提倡用彩钢板围护,亦可用砖砌标准围墙、门墩。砖砌围墙要保护墙面平整、垂直,并用混合砂浆粉刷,色线清晰。围墙上文字由公司宣传科统一设置,做到工整规范。 6、外脚手架应使用油漆见新的钢管搭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