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总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各总部与产品公司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合理划分总部与各个分公司的供应链管理职能,合理衔接总部与分公司的EPR信息流装,促使各个分公司在宏源总部的领导下,与宏源公司的长远战略保持一致,促使宏源公司的供应链体系更加健康完善。供应商满足各公司产品质量的要求,合理调配供应商资源,无缝对接双方的财务结算和品质管控体系,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个产品公司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商务洽谈、价格核定、合同管理、ERP的信息流转和审定、核心原材料的管控、各供应商的考核有关流程规定。供应商资源管理归口部门为上海宏源电器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第二章 职 责第三条 产品公司职责1. 各产品公司产品开发部门、技术检验部门、生产供应部门、市场支持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提供内部质量信息(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外部质量信息)。2. 各产品公司生产供应部门负责在制品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供应商的选择,参与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的现场审核和供货质量问题的反馈,并负责与供应商签订相关协议和合同。3. 各产品公司设计部门负责组织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