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行政管理规定(一)公文管理(二)印章管理(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四)档案管理(五)保密(六)车辆管理(七)接待(八)行政办公类物品验收第一条一般行政管理规定(一)公文管理1、公文定义:指集团(包括集团内部各单位)与政府职能部门、相关单位间传送的文件,以及集团内部各单位相互传送的种类文件(包括会议纪要)、制度规范(不含合同类文件)。2、公文处理的原则:快速、准确、案例、保密。3、公文处理的主要工作:包括发文、收文、传递、批示、承办、跟踪催办、归档等工作。4、公文协调处理部门:集团总部总裁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司公文协调处理工作;各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各地区公司公文协调处理工作;集团各下属单位的行政部门负责本单位公文协调处理工作。5、发文:拟稿:公文的起草遵从专业化原则,由职能部门起草或由公文协调处理部门根据公司现有资源情况指定拟文部门/人员或外聘专业顾问协助。编号:公文字号格式和文种代号由XXXX集团各单位名称与规范简称及字号对照表统一规定;顺序号由各发文单位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