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电力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目标管理,节点控制,闭环落实,勇争第一”的管理思路,建立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甘肃公司)系统电力基建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工程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原国家电监会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工程安全检查与评价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工程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电力基建工程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电力基建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规定,或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环境不安全因素和管理方面的缺陷。第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和全方位覆盖、全过程闭环管理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