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实施细则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起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特制定隐患排查实施细则:一、 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组略去按照班子成员分工及职责范围,成立由分管副总经理任组长的质量标准化专业组,按照专业划分为七个专业组、一个监督组:采煤专业组、掘进专业组、机电运输专业组、“一通三防”专业组、地测防治水专业组、洗选专业组、企业形象专业组、监督组。二、职责划分(一)领导组应履行以下职责:1、指导各专业组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审批各专业组B级以上隐患排查治理措施或方案。3、负责制定A级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整改。4、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各方面的支持和保障。5、对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管。6、对采掘衔接方案进行会审。7、对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进行监管。8、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9、修订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随时接受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的汇报和职工的举报。11、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和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