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煤矿安全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特制订本矿重大危险源管理及监控管理制度。一、工作要求:危险源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促使各级对重大危险源细致、有效地排查,摸清重大危险源;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主动治理,实现消除各类重大危险源在萌芽状态的目标。切实消除重大伤亡事故,夯实安全基础。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成立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专业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安全办公室等为成员,矿长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各分管副矿长负责本专业重大危险源治理,分管副总工程师具体负责本专业重大危险源排查和治理工作的落实。我矿成立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领导组:组 长:瞿国宪副组长:段世泽成 员 瞿明松 朱尤廷 徐文平 李启荣 三、岗位责任:瞿国宪(矿长):是本矿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矿井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1、负责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