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越秀区促进中介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提升我区中介服务业发展水平,根据广州市加快中介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 越秀区关于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越府办2017 62 号)及其配套政策,特制定本措施。第一条【扶持对象】本措施所扶持的中介服务业主要包括贸易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咨询服务、广告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工业及专业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金融服务等,具体行业目录见附表。本措施所扶持的中介服务企业,必须满足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本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承诺长期(5 年及以上)在越秀
2、区发展,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企业。若被扶持企业违反承诺,将追回已经发放的扶持金。第二条【项目落户奖励】对新落户越秀区的中介服务企业,视企业性质、对区贡献情况,给予企业开办奖励、贡献奖励等。(一)开办奖励。对世界 500 强、中国服务业 100 强、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央企、上市公司、中介服务业行业龙头企业、广州市总部企业等在我区成立中介服务业企业的,经2认定最高奖励 500 万元。(二)贡献奖励。对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落户的企业,三年内获评越秀区中介服务业重点企业的,奖励当年对区贡献的 50%,最多可连续奖励三年。对新落户企业,三年内估值
3、十亿美元(含)以上的,经第三方权威机构认定,奖励当年对区贡献的 100%,最多可连续奖励三年。中介服务业重点企业是指注册资本达到 100 万元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对应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且上年度对区贡献达到 30 万元以上的企业。第三条【增量贡献奖励】对落户 3 年以上的越秀区中介服务业重点企业,视企业对区贡献情况给予增量贡献奖励。、1、对上一年企业对区贡献情况排名前 10 的中介服务业重点企业,最高给予其对区贡献增量的 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 200 万元。、2、对未获得上款奖励的企业,根据以下标准给予奖励:上年对区贡献 100 万(含)元以上、同比增长的越秀区优质企业,最高给予其
4、对区贡献增量 10%的奖励,最高奖励 200 万元。第四条【高管团队奖励】对获评我区年度中介服务业重点企业,其高管团队成员可纳入我区高管团队奖励范围,按入选高管个人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的 2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 300 万元。高管团队成员是指年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达到 30 万元3(含)以上的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投资总监、财务总监等其他副职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第五条【品牌创建奖励】支持中介服务业重点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和申报驰名商标。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最高奖励 30 万元;对首次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最高奖
5、励20 万元;对首次获得市著名商标的企业,最高奖励 10 万元。第六条【优质服务奖励】建立中介服务业重点企业目录,鼓励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重点企业购买中介服务;对我区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中介服务业企业颁发“ 越秀金卡” ,获批企业及其服务的企业享有越秀区绿色通道服务。第七条【项目引进奖励】越秀区中介服务业重点企业为越秀区引进优质企业(项目)的,经登记管理,视其引进项目情况给予项目引进奖励。、1、落户中介奖励。为越秀区引进优质企业(需符合越秀区促进优质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越府办2017 65 号)新落户优质企业标准),属经商务部门认定的全新 设 立
6、的 外 资 项目 ,当 年 引 进 项 目 的 实 缴 外 资 金 额 累 积 达 1000 万 元港币(含)以上的,可按认定的外资实缴资本 5奖励,最高 500 万元;属实缴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含)以上的内 资或其他项目,最高可按项目实缴注册资本的 2给予奖励,最高奖励 50 万元。、2、经营中介奖励。引进项目的第一个完整财政年度对4区贡献达到 100 万元(含)以上的,最高可按照其对区贡献的10%给予奖励。、3、额外中介奖励。除上述(一)(二)款奖励外,一年内成功为越秀区引进 5 家优质企业(含)以上的,最高额外奖励50 万元。第八条【行业活动奖励】对促进区域中介服务业集聚的行业组织
7、、活动,视其规模、影响力情况,给予相应奖励。(一)行业组织奖励。支持组建中介服务业行业协会,经事前备案认定可按照集聚企业数量、经营情况最高奖励 30万元。(二)行业活动奖励。鼓励举办行业交流活动、区域招商推介活动,对越秀区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经事前备案认定给予单项活动费用最高 50%、不超过 200 万元的奖励。(三)会议展览奖励。鼓励各类展会落户、支持举办国际会议和行业会议。对省级、国家级、世界级展会、论坛、会议落户我区,承诺连续在我区举办 3 年(含)以上的,经事前备案认定,给予主办单位单次实际场租费用 50%,分档次最高奖励 2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2、第九条 【
8、集聚园区奖励】鼓励打造中介服务业示范区,对区园区/楼宇内集聚 10 家以上中介服务业重点企业,形成行业集聚,认定为特色园区/楼宇的,给予产业园区或楼宇5运营单位(业主)最高奖励 10 万元;对经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认定的中介服务业集聚区的最高奖励 50 万元。第十条 对符合本措施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企业的奖励应综合考虑其区贡献情况。企业获得的奖励资金的 40%可以由企业自行奖励给有功人员,获得奖励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 30日后实施,有效期 3 年
9、。申请与受理的流程另行制定,在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6附表越秀区中介服务业行业分类表序号 行业类别对应国民经济行业代码(2017 年版)行业说明 重点企业标准1 贸易代理 服务 5181指不拥有货物的所有权,为实现供求双方达成交易,按协议收取佣金的贸易代理1.企业注册资本达到 100 万元以上;2.上年末在我区吸收就业人数达到 20 人以上;3.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5000 万元以上;4.上年度对我区经济贡献达到 50 万元以上。2 法律服务 723指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活动1.上年末在我区吸收就业人数达到 20 人以上;2.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1000 万元以上;3.上
10、年度对我区经济贡献达到 50 万元以上。3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7241主要包括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服务等1.上年末在我区吸收就业人数达到 20 人以上;2.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1000 万元以上;3.上年度对我区经济贡献达到 50 万元以上。4 咨询服务7242、7243、7244、7245、7246、7249;主要包括市场调查、社会经济咨询、健康咨询、环保咨询、体育咨询等1.企业注册资本达到 100 万元以上;2.上年末在我区吸收就业人数达到 20 人以上;3.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5000 万元以上;4.上年度对我区经济贡献达到 50 万元以上。5 广告服务 725指在报纸、期刊、路牌、
11、灯箱、橱窗、互联网、通讯设备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媒介上为客户策划、制作的有偿宣传活动1.企业注册资本达到 100 万元以上;2.上年末在我区吸收就业人数达到 20 人以上;3.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5000 万元以上;4.上年度对我区经济贡献达到 50 万元以上。6 人力资源 服务 726指为劳动者就业和职业发展,为用人单位管理和开发人力资源提供的相关服务 1.企业注册资本达到 100 万元以上;2.上年末在我区吸收就业人数达到 200 人以上;3.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5000 万元以上;4.上年度对我区经济贡献达到 50 万元以上。77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728指以会议、展览为主,也可附带其他相关的
12、活动形式,包括项目策划组织、场馆租赁、安全保障等相关服务1.企业注册资本达到 100 万元以上;2.上年末在我区吸收就业人数达到 20 人以上;3.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5000 万元以上;4.上年度对我区经济贡献达到 50 万元以上。8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748主要包括工程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管理等1.企业注册资本达到 100 万元以上;2.上年末在我区吸收就业人数达到 20 人以上;3.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5000 万元以上;4.上年度对我区经济贡献达到 50 万元以上。9工业及专业设计服务74917492主要包括各类工业设计、服装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家居设计等1.企业注册资本达到 100 万元以上;2.上年末在我区吸收就业人数达到 20 人以上;3.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5000 万元以上;4.上年度对我区经济贡献达到 50 万元以上。10 知识产权 服务 7520指专利、商标、版权、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地理标志等各类知识产权的代理、转让、登记、鉴定、检索、分析、咨询、评估、运营、认证等服务1.企业注册资本达到 100 万元以上;2.上年末在我区吸收就业人数达到 20 人以上。3.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1000 万元以上;4.上年度对我区经济贡献达到 50 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