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苍南县灵溪镇新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工程施 工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LXZB20180731056招标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监督单位:苍南县灵溪镇招投标分中心招标代理: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 8月 20日苍南县灵溪镇新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 1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图纸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苍南县灵溪镇新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编号:LXZB20180731056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苍南县灵溪镇新溪村农村生活污水
2、提升改造工程已由苍南县灵溪镇工程项目招投标审批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工程投资约 62 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 90 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2.2 质量要求:合格。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2018 年 8 月 23 日2018 年 8 月 27 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投标人提疑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单位。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8 月 29 日 15:00,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 6 号楼 2 楼会议室。
4、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提问时间: 2018 年 8 月 28 日上午 12 时之前。5.4 答疑时间:2018 年 8 月 28 日下午 17 时之前。6. 发布公告的媒介苍南县灵溪镇新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 3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 郭先生电 话: 0577-68800058 13656500633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苍南县灵溪镇招投标分中心2018 年 8 月 22 日苍南县灵溪镇新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提
5、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名称: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地址: 苍南县灵溪镇联系人:刘主任电话:13958720567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苍南县灵溪镇站南小区 5-3 栋 2 单元 202 室项目负责人:洪国伟造价负责人:王胜文电话:136565006331.1.4 项目名称 苍南县灵溪镇新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工程1.1.5 建设地点 苍南县灵溪镇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包括苍
6、南县灵溪镇新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预算书及施 工 图纸为准。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90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合格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1、企业要求: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3、其他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4、项目班子成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 1 人,质检员 1 人,安全员1人。5、业绩要求: /。苍南县灵溪镇新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
7、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 5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 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1.11 分 包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及资料下载时间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预算书、图纸等时间: 2018 年 8 月 23 日 2018 年 8 月 27 日在 http:/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 2018 年 8 月 28 日上午 12 时前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公司2.2.2
8、招标人澄清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澄清时间: 2018 年 8 月 28 日下午 17 时之前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29 日 15:00 2.2.3 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的时间和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经苍南县灵溪镇招投标分中心备案后,在 http:/ 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 同本章前附表2.2.2苍南县灵溪镇新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 6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 同本章前附表 2.2.33.3.1 投标有效期 60工作日3.4.1 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 12000 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2、提交形式:银行保函
9、或保险凭证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为投标人在温州市域内的商业银行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28 日内继续有效,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4、根据温政发201535 号文件精神,发挥保证保险征信功能,鼓励开展工程保函保险等创新业务,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保险凭证的方式(应为温州市域内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凭证)。5、对于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3.5.1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年3.5.2 近年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不要求提
10、供 要求提供3.5.3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要求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年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年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求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妥为密封,标函封线加盖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盖章,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3.7.4 投标文件份数 1、 投标文件一式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伍份;2、 资格审查要求必须提交的有关材料原件 壹份。苍南县灵溪镇新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 7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起密封;证书原件单独密封
11、。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名称:苍南县灵溪镇新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工程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收件人: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点: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6号楼2楼会议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18年 8 月 29 日 15:00 开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 6 号楼 2 楼会议室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函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
12、价款的 5%7.4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工程造价 本工程标底造价为人民币 628431.06元;本工程采用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关 于 增 值 税 调 整 后 我 省 建 设 工 程 计 价 规 则 有 关 增 值 税 税 率 及计 价 系 数 调 整 的 通 知 ( 建 建 发 2018104号 ) , 本 工 程 税 金 取 值 为 10%, 不 得 作 为 竞 争 性费 用 。注意事项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银行保函(温州市域内的商业银行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
13、保函)原件及复印件;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凭证(温州市域内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二种材料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提供其一)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2、 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 300 元,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3、 开标会议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营业苍南县灵溪镇新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 8 -执照原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因事不能亲自参加,应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并出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
14、托书、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最后参保日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盖有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按上述要求验证,只有通过验证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可开启,否则将按无效标处理。4、 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须根据施工图和预算书等内容仔细核对标底造价,如标底造价存在误差(包括错算、漏算、少算)的,投标人应在答疑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须自行综合考虑,今后将不予以调整。5、 投标须知的正文与前附表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苍南县灵溪镇新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 9 -1. 总则1.1
15、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有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且处罚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年内的单位或具有其它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处于公示期(无公示期的按发文之日起3个月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投标。隐瞒上述不良行为记录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注: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