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海区庄市街道 2018-2021 年街道街面保序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SZCG2018-(02)-001G项目名称:镇海区庄市街道 2018-2021 年街道街面保序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 6 月2目 录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3第二章 招标需求 .6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2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5第五章 政 府采购合 同主要条款 .29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3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2、法等规定,经镇海区财政局批准,现就镇海区庄市街道 2018-2021 年街道街面保序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SZCG2018-(02)-001G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30 万元/年,990 万元/三年四、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18 年 6 月 20 日至 2018 年 6 月 27 日止五、采购内容、服务期限及服务要求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
3、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标项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服务需求一镇海区庄市街道2018-2021 年街道街面保序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后两阶段,采购单
4、位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包括庄市街道东北至芳辰路,西北至兴海南路,西南至路林港,东南至明海大道区域内,以及庄市大道、宁大学生村周边(不包括宁大步行街)、宁镇西路逸夫路口各处的街面保序服务,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4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 供应商须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七、招标文件的发售:1.发售时间:2018 年 6 月 20 日至 2018 年 6 月 27 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 1:30-5:
5、00。2.发售地点: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 566 号创意三厂 3 号楼 1 楼。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请勿支付宝或个人付款。4. 如标书费汇款,需汇入以下帐户:单位名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帐号:31010122000651888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 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开票信息;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投标人应于 2018 年 7 月 9 日 16:00 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至宁波市斯正项
6、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汇款时请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的招标编号。关于本次投标的保证金需汇入以下帐户:单位名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帐号:31010122000651888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据地点: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 号创意三厂 3 号楼 2 楼财务室),财务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会计 /87869439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 9: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厅(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 55-57 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十、开标时间
7、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 9:00 (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5心招标厅(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 55-57 号)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11、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十二、业务咨询采购单位: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地址:镇海区清泉路 170 号;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574-86699669;代理机构:
8、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 566 号创意三厂 3 号楼 1 楼联系人:谢雯雯联系电话:0574-87150852; 传真:0574-87158610;采购人: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办公室/0574-86295936十三、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 招标需求1、商务需求采购标的的数量 镇海区庄市街道 2018-2021 年街道街面保序服务, 1 项服务期及服务地点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后两阶段,采购单位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
9、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服务地点:详见本章二、采购需求付款条件 详见本章二、采购需求(五)考核及付款方式二、采购需求(一)服务内容1、服务范围:庄市街道东北至芳辰路,西北至兴海南路,西南至路林港,东南至明海大道区域内,以及庄市大道、宁大学生村周边(不包括宁大步行街)、宁镇西路逸夫路口各处;上述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日常巡查、公共场地秩序日常管理以及配合行政执法、环卫、交警、安监等相关部门开展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服务保障工作。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后两阶段,采购单位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
10、况决定是否续签。3、服务日常值守时间:06:00 至 21:00(具体详见(三)、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合理安排人员实行错时上下班,确保全天候市容秩序。4、服务内容:4.1 街面市容秩序维持:1)宣传普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配合城管部门与沿街商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引导、指导管理对象自觉遵守市容环境规定和要求;2)开展街面市容巡查,对各类市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和制止,督促当事人进行整改;3)协助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市容执法相关工作。4.2 街面设施巡查管理:1)对沿街店牌店招、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一店多招”、设施损坏和安全隐患,督促责任人进行维修整改;对新设置和
11、改造设施的行为,查看相关许可,对违法7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必要时告知当事人相关申请受理途径;对责任人不履行整改或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2)对掘路施工第一时间进行干预;检查相关许可,督查落实文明施工和做好完工清理工作;对违法违规施工口头警告,并解释向主管部门报告。4.3 治安维稳:1)保序区域内基础性的治安巡查工作,对庄市街道重点区域(学校、菜场、商圈等)进行定期、定点巡查,辅助做好学校周边高峰期交通秩序;2)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劝导机动车按规定有序停放,辅助非机动车规范停放至指定车位。3)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期间,安排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确保群众人身安全。4.4 其他
12、:参与市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城市管理相关治理、保障、维稳等工作。(二)服务质量要求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容貌标准和路段管理标准,并达到以下市容市貌管理及维护质量要求:1、街面市容服务质量要求:1)劝导、督促沿路单位、店铺和个人严格遵守“门前三包”规定,保持“三包”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做到无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店外作业、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悬乱挂、乱晾乱晒、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脏乱差现象。2)沿路原则上不设摊点;特殊情况经上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批准设立的摊点应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达到文明、规范、整洁、有序。3)沿路街巷保持畅通有序,各
13、类摊点经上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批准可以在巷内指定位置经营,不准超出巷口;无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4)对辖区范围内主要马路边上机动车辆违规停放进行劝阻、管制,确保机动车停放有序;5)对辖区范围内重点区域(菜场、学校、商圈等)三轮车、电瓶车停放进行管制,确保非机动车停放有序;2、街面设施服务质量要求1)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按照规定标准设置,保持整洁、美观、安全;店面门前、人行道、绿化带、花坛游园无条幅、落地招牌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对破旧损坏、未批先设或不按审批要求设置灯箱、招牌、条幅、宣传点等现象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报告。82)沿路建筑物装饰装修和建筑工地施工严格遵守文明施工
14、相关规定,设置施工围挡,按照规定处置建筑垃圾,保持市容整洁、道路畅通、文明安全;对未经批准擅自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擅自开墙破路、占道施工作业、占道堆放物料以及车辆抛洒、带泥行驶等违法违章行为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报告。3)沿路音响器材噪音扰民,小锅炉烟尘扰民、焚烧垃圾及其它破坏绿化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报告。4)砍伐树木、侵占绿地、在树木上订刻缠绕及其它破坏绿化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报告。3、其他服务质量要求:1)管理区域范围内夜间若有突发状况,须无条件配合街道城管做好行政执法工作。2)配合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做好管理区域范围内行政执法职权范围内的工作。3
15、)确保辖区范围内其它影响市容市貌或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报告。4)主动做好与居住小区、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方的沟通交流,明确界定各自市容、卫生管理范畴,避免出现管理盲区。5)采购单位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要求。(三)人员要求1、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配置足够数量的路面管理人员及合同配备人员。1)路面管理人员:33 人2)合同配备人员:66 人3)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注:*1、投标人必须按不少于上述人员的数量进行配置,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退伍军人数量(
16、至少 15 人),人员到岗作业前提供退出现役证供采购人查验。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保安人员要求男性,20-35 周岁之间,初中(含)以上学历。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必须服从街道相关部门的日常检查、监督和指导。*4、保安人员允许在确定中标后进行配置,但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一个月内全部配置完毕。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项目现场。5、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和保安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其中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半年内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需提前一个月告知采购人并征得其同意。如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上述要求及投标报价承诺履行合同的,一经发现
17、采购人有权单9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四)文明劝导服务方式1、中标人开展的区域保序服务作业所需的工具、设备,服装、车辆等装备,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但必须符合相关市容市貌技术规程、规范要求。2、中标人按照要求对服务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秩序的脏乱差现象,应及时宣传、提醒、告知、劝阻。3、中标人不具有行政处罚权,不能没收、暂扣违法行为人的物品或从事违法行为的工具,不能以任何名义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4、中标人应坚持服务至上的理念,倡导微笑服务,使用文明劝导礼貌用语,严禁粗言秽语,严禁威胁、辱骂、殴打服务对象。5、中
18、标人应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实施劝导服务的同时,须主动捡拾白色垃圾、烟蒂等废弃物;带头遵守城市文明公约,并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活动,为市民群众起到良好示范作用。6、在工作中出现管理难题时,可按照规定程序报告镇海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庄市中队,请求给予支持与协助。7、中标人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占道经营收取摊位费或保护费,不得借工作之便谋取其它私利,不得参加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五)考核及付款方式1、考核标准及扣分细则:详见附表 1。2、付款方式:服务费按月结算,次月 5 日前公布考评结果,次月 10 日前支付。每月服务费与该月考评结果挂钩:(1)综合考核分在 90 分以上(包括 90 分)的为优秀,拨
19、付全额月度服务经费;(2)综合考核分在 85(含)90 分的为良好,以 90 分为基准每扣 1 分扣除月度服务经费的 1%;(3)综合考核分在 80(含)85 分的为良好,以 85分为基准每扣 1 分扣除月度服务经费的 2%;(4)综合考核分在 80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核拨全额月度服务经费的 70%。如连续或累计两个月度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被上级各类考核检查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给采购单位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核实属于中标人责任的,每次扣除年度合同经费的 10%,全年累计 2 次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六
20、)项目其他要求1、中标人必须为每位符合国家规定社保(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条件的职工参加保险,并对所有符合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参保10(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除外)。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或其他劳动纠纷,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2、中标人应根据服务区域范围实际情况,建立服务工作机构,拟定服务工作方案,符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求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经报采购单位审核同意后落实。3、若遇如突击检查、上级部门考核、各类创建活动等特殊情况,中标人须无条件做好服务范围内的相关工作,服从采购单位指挥,增加人员或加班加点(不另行向采购单位收费)。4、单个路段或区
21、域市容环境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后,在确保单个路段或区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调配工作人员至其他路段或区域进行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5、中标人须按采购单位的要求统一规范着装、巡查标志、车辆标识等,不得使用城管执法专用标志。6、中标人应定期向采购单位上报阶段性工作计划,建立各类工作台账,实施制度化、规划化管理;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人员素质,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采购单位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7、中标人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8、采购单位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要求。附表 1
22、:考核细则 序号考核项目 管 理 要 求 和 标 准 分值 扣分标准 得分1 定点固守区域和规定的服务时间内不得脱岗 5 每发现一次扣 2 分2 工作期间要求统一规范着装,注意队伍容貌,自觉维护形象 5 每发现一次扣 1 分3 工作期间使用文明劝导用语,严禁粗言秽语,严禁威胁、辱骂、殴打服务对象 5 每发现一次扣 2 分4管理工作要求服务期间不能以任何名义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各种违法犯罪活动5 每发现一次扣 5 分5街面及道路公共区域无乱设摊位(包括以车辆为载体的流动摊点),特殊情况经街道城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临时摊点(含便民早点摊)应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达到文明、规范、整洁、有序6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6街面市容秩序 沿街商铺无跨门和占道营业、无店外堆物(特殊情况经街道城管部门同意的煤炉、展牌等除外)、无乱倒乱放垃圾以及其他市容6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