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镇江新区 2018 年“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工作计划2018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必须坚决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面完成我区“263”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根据省市相关要求,以及深入推进低碳清洁新区的工作部署,制定 2018 年镇江新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计划。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按照“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要求,紧紧围绕“ 生态领先、特色发展”战略定位,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2、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打造宜居宜业的美丽新区。二、主要目标2018 年,全区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与 2016 年比累计削减21 万吨;关停落后化工、电镀企业 10 家;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 4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5%以上;大港河、新竹河、丁卯团结河、姚桥港重点河道类水标准达标率 70%以上,吴沙河、四明河、姚镇中心河、镇一河消除劣类水质; 2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率达到 80%;VOCs 排放总量削减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 2017年分别削减 6.8%、7%;化学需
3、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排放量较 2015 年分别削减 29.06%、36%、38.61%、25.28% ,较2017 年分别削减 4%、3.6% 、4.1% 、 4.2%;PM 2.5 年均浓度下降到 54 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68%,环境信访量比 2017 年下降 20;环境隐患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保护水平、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和环境执法监管水平实现提升。三、工作举措(一)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到 2018 年底,煤炭消费总量比 2016 年累计削减 21 万吨,力争 2018 年比 2017 年实现负增长。完成省市下达的减煤调整任务。1淘汰落后耗煤产能落实全区淘汰落后产能
4、实施方案和 2018 年度计划。 (牵头单位:科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有关部门)2压缩过剩耗煤产能(1 )制定新区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实施方案和 2018 年工作计划。 (责任单位:经发局)(2 )落实镇江市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过剩产能退出机制。 (责任单位:安环局、科信局)(3 )完善落实化解过剩产能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财政 3 局)3分类整治燃煤锅炉(1 )梳理、完善全区统一编号的燃煤锅炉清单。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2 )全面核查 10 蒸吨/ 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情况。梳理、摸清全区 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情
5、况,推进全区小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引导企业开展 65 蒸吨 /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18 年底前,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65 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整治 5 台,推进金东纸业、大东纸业、大港热电的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牵头单位:安环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3 )研究扩大全区禁燃区范围,严格限制禁燃区内散煤的使用。 (牵头单位:安环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4 )优化热电联产规划。 (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4深入开展节煤改造(1 )推进化工、建材、造纸等行业重点用煤企业实施节能改造,确保非电行业燃煤总量下降。 (牵头
6、单位:科信局、经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2 )落实优惠政策,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4 (3 )进一步推进全区煤电机组节能改造。 (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5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开展全区耗煤企业能效评估专项监察。加强煤质检查,确保消费的煤炭热值达 4800 大卡以上,含硫率低于 0.7%,灰份小于 15%(循环流化床锅炉按设计要求) 。 (牵头单位:科信局、经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6严格耗煤替代标准(1 )落实江苏省电力行业煤炭等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 ,电力行业实施煤炭消
7、耗等量替代。 (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2 )落实江苏省非电行业煤炭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 ,非电行业实施煤炭消耗 1.5 倍或 2 倍替代,确保非电行业 2018煤炭消费总量比 2017 年实现负增长。 (牵头单位:科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7大力发展清洁能源(1 )积极推广天然气应用,争取天然气利用量比 2017 年进一步增长。 (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2 )实施“ 金屋顶”工程,推进地面光伏电站建设。 (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3 )加快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完成省、市下达推广目标 5 任务。 (责任单位:科信
8、局)(二)减少落后化工产能实施“四个一批” 专项整治,加快淘汰低端低效产能,2018年关停落后化工、电镀企业 10 家以上。1加大化工企业关停转移力度。对照“四个一批” 清单,坚持“ 一企一策 ”要求,对关停企业实行销号管理,对照省定验收标准,每季度进行验收,确保关停和转移到位。(牵头单位:科信局、新材料园整治工作组;各镇、街道、园区,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列入年度关停计划且完成关停任务的化工生产企业,作为年度去产能项目进行奖补,引导企业加快关停。 (牵头单位:科信局;配合单位:财政局)3落实化工园区安全环保措施。加快推进化工园区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拆迁工作。园区污水采用
9、专管或明管输送,全部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加强重点污染源、园区边界及周边环境敏感点废气监测,开展废气溯源,建立废气污染迁移模型。积极推进化工园区污染排放第三方治理国家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安环局;责任单位:大港街道、新材料办)4强化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产业发展、安全环保、公用设施、物流输送、管理服务”五个一体化建设。推进智慧园区建设。 (牵头单位:经发局、科信局;责任单位:新材料办)(三)治理区域水环境 6 国考、省级补偿断面水质达标率 100%;大港河、新竹河、丁卯团结河、姚桥港重点河道类水标准达标率 70%以上。1聚焦重点流域治理(1 )按照控制工业污染、减少面源污染,实施综
10、合整治,构建引水活水系统,加强生态修复和景观提升,确保丁岗团结河国考断面、捆山河省级补偿断面实时稳定达标。 (牵头单位:安环局;责任单位:城乡建设局、丁岗镇、大路镇)(2 )对区级重点河道制定“一河一策”,实施综合治理,2018 年实现大港河、新竹河、丁卯团结河、姚桥港重点河道类水标准达标率 70%以上。 (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3 )严格执行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和关于在江苏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 ,充分发挥各级河长作用,开展河流清淤疏浚,加强水系沟通,清除沿岸垃圾和排污口。加强沿岸生态护坡建设,努力做到水清岸绿。 (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1、、园区)(4 )落实内河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建设。从 2018 年起,开展实施船舶污染物流动收集、上岸处理工作。 (牵头单位:交通分局、大港海事处)2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化工、电镀、印染等重点行业以及新材料园园区专项整治,化工、电镀、印染重点企业污水管网推进“一企一管” 7 改造。 (牵头单位:安环局、科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3强化生活污染防治(1 )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系统。加大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及建成区城镇管网全覆盖建设力度,落实管网改造、建设计划,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系统。加强排水管网日常管护,及时修复各类缺陷,有效保
12、障管网的正常使用。 (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水业总公司、综合行政执法局)(2 )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遵循“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的原则”,做到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分类处置。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村庄环境整治、河道治理、水资源利用等通盘谋划实施,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和管理水平,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到 2020 年全区农村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90%以上。 (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四)治理生活垃圾1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贯彻落实镇江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三年行动方案(
13、2018-2020)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建设 32 个,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位,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2018 年底,城市建成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 45%。 (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8 2. 深化生活垃圾处置。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积极推进光大飞灰填埋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加强餐厨废弃物收集,建成并运营建筑垃圾堆放场,规范建筑垃圾管理。 (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五)治理黑臭水体实施吴沙河、四明河、姚镇中心河、镇一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年底前消除劣类水质;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
14、100%。1. 推动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加快推进吴沙河、四明河、姚镇中心河、镇一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年底前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建设工作,消除劣类水质。 (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园区)2开展水体沿线排口专项整治。全面开展水体沿线排口现状普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排口追根溯源查找成因,通过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市政排水管网旱天污水不下河。加强对水体沿线的巡查,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封堵非法排口(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安环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加强对小餐饮、洗车场等场所的行政执法查处力度。 (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安环局;责任
15、单位:各镇、街道)3. 持续做好水体的长效养护工作。以 “河长制”工作推进为抓手,全面落实水体长效养护责任,明确水体养护单位及其职 9 责,建立绩效评估机制,严格考核兑现。彻底清理水体沿岸积存垃圾,做好河岸、水体保洁和水生植物、沿岸植物的季节性收割,及时清除季节性落叶、水面漂浮物。 (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安环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4. 推进水系空间管控和活水循环。落实城市 “蓝线”规划管控,组织开展全区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城区严禁随意填埋河道沟塘,严控侵占河道水体行为,保持城市现状水面不减少。对无法实施水系沟通的断头河,采取措施增强水动力,实现水循环,提升水体自净能
16、力。 (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安环局、规划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六)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到 2018 年底,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率达 80%以上;化肥施用总量比 2015 年下降 3%,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1. 强化畜禽养殖场治理改造。开展畜禽规模养殖摸底调查,建立 2018 年畜禽养殖规模和品种、粪污处理配套设施、综合利用等信息档案,3 月底前列出畜禽规模养殖场清单。落实畜禽养殖场养殖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建立污染治理长效监管机制。到 2018 年底,非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率达 80%以上。(牵头单位:社发局、安环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2提高畜禽养殖废
17、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支持开展建设面向小散养殖场(户)的小型畜禽粪污收集和处理中心,鼓励规模养殖场开展畜禽粪便就近利用、当地消纳的种养循环生产, 10 因地制宜采用堆沤还田、有机肥生产等技术,努力实现粪尿污染“零排放” 。2018 年,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8%。 (牵头单位:社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3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积极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酵床等养殖模式,实施节水养殖,实行雨污分离、固液分离,实现源头减量。完成省、市下达的农业部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场创建任务。 (牵头单位:社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4规范畜禽养殖行为。督促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污染
18、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制度。引导规模养殖场尽快完善用地备案、环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等条件,建立对养殖行为的协作监管机制。适养区内新(扩)建规模养殖场严格实行环评报告书审批和环评登记管理。加强小散养猪场户粪污治理,通过“改、扩、转、退”等,引导小散养殖场户有序退出,提高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到 2018 年底大中型比重达到 70%以上。 (牵头单位:社发局;配合单位:国土分局、安环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5推进化肥减量增效。结合粮食绿色高产创建、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实行农艺农机融合、基肥追肥统筹,推广化肥机械深施、种肥同播等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建设耕地质量长期监测点 6 个,调优施肥结构。 2018 年全区化肥施用总量比 2015 年下降 3%。 (牵头单位:社发局;配合单位:国土分局、安环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