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二零一八年五月项目名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主管部门: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编制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人员:王蜀一、王浩、王睿、马岩、吕亚鹏目 录1 项目背景 .11.1 任务来源 .11.2 工作过程 .11.3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概况 .22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52.1 农村生活污水问题日益突出 .52.2 国家和中央领导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62.3 中央和地方农村污水治理度不断加大 .62.4 标准制定对规范农村污水处理的重要指导作用 .62.5 标准制定促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保证农
2、产品安全和人体健康 .73 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 .73.1 编制原则 .73.2 技术路线 .84 标准内容的制定依据 .94.1 标准适用范围 .94.2 术语和定义 .104.3 标准分类分级 .104.4 污染物控制指标的选择 .104.5 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确定及制定依据 .135 主要国家、地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发展概况及相关标准 .175.1 与国外标准比较 .185.2 与国内相关标准比较 .186 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226.1 环境(减排)效益 .226.2 经济投入分析 .227 标准实施建议 .23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1 项目背景1.1 任务
3、来源根据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发2010 20 号)文件,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及环境承载力等差异,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和分类指导的原则,统筹城乡生活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工作。2016 年中央 1 号文件明确要求“采取城镇管网延伸、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等多种方式,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2016 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对 13 万个村庄进行农村环境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的人居环境。为贯彻党中央、环保部对全国农村环
4、境保护工作的指示,陕西省被环保部设立为第三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制定陕西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环境建设工程技术规范(试行) ,环保部、财政部已将陕西省纳入 2015-2016 年度和 2016-2017 年度全国重点饮水工程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省。2016 年陕西省加快全省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1618 号,提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推广低成本、低能耗、少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分类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县城和镇周边的村庄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体系,离城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村庄,建设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人口较少的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到 2020 年,全省
5、 60%以上的行政村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建成 4 个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区) 、20 个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区) 。针对目前陕西省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由于缺少相应的标准、规范的指导而引起的技术选用不规范、处理效果难以保证、监督管理难以开展等各种问题,为此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设立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由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课题研究工作。该项标准的制订工作已列入2017 年第一批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 (陕质监办发2017132 号) 。1.2 工作过程(1)准备阶段2017 年 2 月,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提出编制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
6、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排放标准的工作建议,由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技术单位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展开基础调研,提出具体的工作计划。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向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了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申报书。(2)立项阶段2017 年 3 月,由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组成的项目组编制了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思路 ,就该项标准制订工作的必要性、思路、方法、主要内容、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标准制订的工作进度安排向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进行了汇报。会后,根据省厅领导、专家的有关意见,项目组对编制内容做进一步的修改补充。2017 年 4 月,该项标准的制
7、订工作正式列入2017 年第一批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 (陕质监办发2017132 号) 。(3)起草阶段2017 年 5 月,由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选派业务人员组成标准起草小组,并对标准编制工作做了细致的分工、安排。结合相关科研及标准的编制工作,起草组于 2017年 7 月对陕西省关中地区包括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韩城市进行调研,了解 2013 年至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在地方环保局的协助下,收集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污数据,进行系统的统计分析,总结提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排污现状。此外,起草组广泛收集分析国内外农村生活
8、污水处理设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对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以及其他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进行比较研究。召开专题研讨会,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重点地区水环境保护等问题广泛咨询专家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起草组根据陕西省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要求,确定标准的适用范围、控制项目与标准限值、监测要求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内容,起草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1.3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概况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10
9、 年,第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3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表明,农村污染物排放量已经占到了全国总量的 50%左右,其中 COD、TN、TP 排放量分别占总量的 43%、57%、67%,而目前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率还极低。自 2010 年以来,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数量以年均 1%的速度增长,至 2014 年底,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率约 11.4%。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起步于 2000 年左右,2008 年以后快速增长,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投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08-2015 年累计安排 314 亿元,支
10、持 7 万多个村庄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农村污水垃圾等。到 2020 年,需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 13 万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将进一步提高。(1)农村生活污水特点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农村(包括自然村、行政村和未达到建制镇标准的乡村集镇)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厕所卫生间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排水,农村公用设施、旅游接待户、旅馆饭店、家庭农副产品加工及畜禽散养农户等排水,不包括乡镇企业工业废水。按环境保护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技术指南(HJ-NCHB-002)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应按生活用水量的 40%80%计算。农村生活用水量应结合当地居民的用水现状、生活习惯、
11、经济条件等情况酌情确定。有计量条件的应采用实际计量水量;无计量条件的可参考表 1 进行估算。表 1 农村地区居民生活污水量参考值生活污水(L/人d)类型南方 北方村庄(人口5000 人) 45-110 35-80村镇(人口 5000-30000人)85-160 70-125农村生活污水水质因排水类型不同而差异较大,农村生活污水中基本很少含有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而有机物和氮磷浓度较高,可生化性一般较好,水质波动较小。实际调查与监测结果表明:厕所污水污染物浓度最高,同时有臭味产生;洗衣第一遍污水和厨房洗刷 COD 也很高,可高达 10000mg/L 以上;对 TP 贡献最大的是厨房的淘米水,其次
12、是含磷洗衣洗涤水;而洗浴、洗澡水相对较干净,各项指标值都较低。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4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排放后的具体水质情况宜根据实地调查结果确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 ,可参考其取值范围,见表 2。表 2 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水质范围参考表 单位:mg/L区域 pH SS COD BOD5 NH4+-N TP东北地区 6.5-8.0 150-200 200-450 200-300 20-90 2.0-6.5华北地区 6.5-8.0 100-200 200-450 200-300 20-90 2.0-6.5西北地区 6.5-8.5 100-300 10
13、0-400 50-300 30-50 1.0-6.0西南地区 6.5-8.0 150-200 150-400 100-150 20-50 2.0-6.0中南地区 6.5-8.5 100-200 100-300 60-150 20-80 2.0-7.0东南地区 6.5-8.5 100-200 150-450 70-300 20-50 1.5-6.0(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基本工艺按处理单元组成来划分,一般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一级处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悬浮状态的固体污染物质,如格栅、沉砂,隔油等。格栅和隔油池等主要用于去除部分 SS 和油脂,处理后污水达不到排放标准。二级
14、处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胶体和溶解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质,如水解酸化法、传统的活性污泥法、生物接触氧化法等,可使污水中有机污染物达到一定的排放标准。三级处理,在二级处理的基础上对污水进行迸一步处理以去除残余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常用工艺主要是自然净化处理,如人工湿地、稳定塘、好氧生物处理等。如表 3所示:表 3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参照工艺流程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常用工艺格栅、沉淀池等,现有合格的三格式化粪池可作为本阶段处理单元。常用工艺接触氧化、生物滤池、氧化沼气池、人工湿地等。常用工艺针对水源保护区,采用人工湿地等生物脱氮除磷技术。处去除悬浮颗粒物(SS)和部 处大幅度去除污水中呈胶体和
15、处进一步去除第二阶段未能降解的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5理效果分 BOD5 理效果溶解态的有机污染物质(以BOD5 和 COD物质为主)理效果有机物和氮、磷等能够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的可溶性有机物。根据环境保护部 20082013 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基础信息调查统计结果,2008 年以来我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主要应用的技术包括活性污泥法、生物接触氧化法、氧化沟法、膜生物反应器(MBR)法、人工湿地技术,以及其他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对于集中式处理设施而言,当前我国应用最为广泛的是活性污泥法、生物接触氧化法、氧化沟法以及 MBR 法,从设施应用数量来看,采用活性污泥法的接近
16、60%,采用生物接触氧化的占 30%以上。从地域上来看,我国西北地区应用最为广泛的是生物接触氧化法,其次是活性污泥法;其他地区应用量最大的是活性污泥法,其次是生物接触氧化法,其余技术应用相对较少。对于分散式处理设施而言,全国接近一半设施应用小型人工湿地技术,四分之一以上设施属于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另有少量稳定塘、土地处理和净化沼气池。目前,我国农村缺乏相应的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和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采用的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等。而 GB18918、GB 8978 制定的主要依据是大、中城市的水环境
17、状况和经济技术情况。近年来的实践表明,与城市相比,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存在以下特征:(1) 由于农村经济基础相对较薄弱,用于水污染控制的经费不多;(2)技术力量薄弱,缺少相关行业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人员;(3)配套基础设施较差,没有相应的检测设施和监测人员;(4)单个污水处理设施规模较小,耐冲击负荷能力弱,设施总量巨大,运行和监管难度较大。可见,由于农村生活污水的污染特征、技术经济条件与城镇不同,利用的污水处理工艺也存在很大差别,强行要求农村生活污水执行城镇排放标准,结果往往很难达到预期效果。2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2.1 农村生活污水问题日益突出如今,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和农民生活水平的
18、提高,以及人口的增多,农舍住宅逐渐朝着村镇化、集中化发展,百家千户所产生的的生活污水总量颇为可观,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6生活污水中所含有的有机污染物和无机污染物种类与浓度也在增加,其五日生化需氧量在 200400 毫克/升。但农村大多数公共设施比较落后,治理资金短缺和农村住户对水环境保护意识的淡薄,使大量生活污水以及畜禽养殖污水、家庭作坊式小型企业污水、部分农田灌溉污水等没有经过任何处理便直接排放到池塘、沟渠、湖泊、水库、江河中,污染地域广,农村污水乱排放现象既破坏了自身环境又污染了流经的河流。目前,我国农村水环境污染已相当严重,若不及时的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在以后进行治
19、理时就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而且还会使一些有效的用水方案失去效用。此外,长期的乱排放对农村地区的水域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从而影响地下水、饮用水,也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据我国有关部门调查统计,我国由于农村水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使得淡水资源出现更加匮乏的现象:全国每年缺水 300 多亿立方米,广大农村和牧区约有 5800 多万人和数千万头牲畜发生饮水困难。2.2 国家和中央领导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习近平总书记:“解决好厕所问题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标志性意义,要因地制宜做好厕所下水管道网建设和农村污水处理,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 李克强总理:“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
20、境综合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 汪洋副总理:要求集中力量解决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改厕等问题。 2.3 中央和地方农村污水治理度不断加大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到 2020 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 13 万个等。地方政府积极推动:如浙江实施“五水共治”专项工程,山东全面推进农村改厕等。 2.4 标准制定对规范农村污水处理的重要指导作用 (1)现行国家水污染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均缺乏专门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指标和限制数据。 (2)由于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排放标准,造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脱离实际,技术工艺选择不当,建设运行成本较高,难以持续。 (3)标准的缺失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施工、评价、验收、监管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