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驻马店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 目 编 号 :驻财采购 2018-1024 项 目 名 称:驻马店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项目采 购 人 : 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1目 录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2第二部分 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5第三部分 说明 .7第四部分 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 .23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25第六部分 谈判响应性文件格式 .26一、谈判单位参与谈判声明书 .30二、报价一览表 .31三、声明函 32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五、授权委托书 .34
2、六、谈判保证金 .35七、资格证明文件 .36八、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 .37九、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0十、其它材料 .412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对驻马店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项目的下述服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1.项目编号: 驻财采购 2018-1024 2.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注: 本项目不 分包。3.供 应商的资 格条件3.1 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3、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须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甲级、水工环地质调查甲级的独立法人单位;同时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3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工环地质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3.4 供应商具有完善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提供保证承诺函。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标准预算金额(元)1驻马店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项目河南省市、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
4、划(2017-2025 年)编制指南45620033.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与分包;不接受借用及挂靠资质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发售)4.1 发售时间:2018 年 5 月 29 日至 2018 年 6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00 时
5、,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4.2 发售地点:驻马店市置地大道与骏马路交叉口置地华庭 C 座五单元二楼东户。4.3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审 核 原件 , 另 留 存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复 印 件 一 套 ) 。4.4 联系电话:0396- 8114080。4.5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5.谈判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持到账凭证到驻马店市置地大道与骏马路交叉口置地华庭 C 座五单元二楼办公室
6、开具收据,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提交。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驻马店开发区支行4帐 号:258539926134行 号: 104511049079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 2018 年 6 月 7 日 15:3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9 室 ,逾期送达不予受理。7.谈判时间、地点本次招标将于 20
7、18 年 6 月 7 日 15:30 时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 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8.项目咨询电话:采购人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13019 地址:文明路与金雀路交叉口代理机构联系人: 魏先生 联系电话:0396-8114080地址:驻马店市置地大道与骏马路交叉口置地华庭 C 座五单元二楼东户。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5二、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 采购人名 称: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联系人 :刘先生联系电话:0396-26130192 项目名称 驻马店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
8、理规划项目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5 项目概况开展驻马店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工作,明确规划基准期为 2017 年 9 月,规划期为 2017-2025 年,其中近期 2017-2020 年,远期 2021-2025 年。6 编制周期编制周期:签订合同后 2 个月 ,如中标方不能按时提交成果,业主有权终止合同,追回资金,另行招标,并可向违约方按规定追偿违约金。7 投标单位资质 条件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三条8 谈判响应文件装订 文件必须胶装,不得采用活页或其它装订方式。9 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10 签字或盖章要 求 谈判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9、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1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12 密封要求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密封在一个外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3 质量要求规划参照河南省市、县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编制指南要求进行编制,同时规划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6复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的规定。其中: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内容的,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要求。规划应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批准。14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5 谈判响应
10、文件 递交地点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6 是否退还谈判 响应文件 否17 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和地点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8 谈判小组的组 建 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9 谈判报价及费 用1、本项目谈判以人民币报价;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竞争性谈判控制价,按废标处理。2、本项目服务费按成交价的 1.5 % 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0 谈判控制价 456200.00 元21 付款方式 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但不得违反国家、省、市相关规定22 评定办法 本次谈判将按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3 成交公告及成 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确定
11、后,采购代理机构当即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驻马店政府采购信息网等相关媒体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4 谈判保证金交 纳与退还参加谈判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第 5 项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除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形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退还至参加谈判供应商基本账户。25 谈判响应文件 有效期 谈判截止期结束后 60 日。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26 解释构成本竞争性
12、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7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谈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谈判公告、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当竞争性谈判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第三部分 说 明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公
13、告中所叙述项目相关服务。2.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2.3 “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响应性文件的投标方。2.4 “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5 “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效期” 系指本次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的期限。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3.采购预算本次采购预算为 456200.00 元。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4.1 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新营业执照”(有效
14、的副本复印件)。84.2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谈判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4.3 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复印件)4.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5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15、纳社会保障资金; 4.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4.7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 ( 若要求投标人自行查询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截图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得以截图不清或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格式不对为由而拒绝其投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上网核实。只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才能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8 须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甲级、水工环地质调查甲级的独立法人单位;同时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16、的能力.(复印件)4.9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工环地质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 (复印件)5.0 供应商具有完善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提供保证承诺函。 (原件)注:以上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须装订于响应性文件正本内,其复印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副本内;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正副本内,原件谈判时必查。以上有关材料原件因年检、换证等原因在谈判时不能提供的,可以提9供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内。5.谈判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6.转包与分包6.1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6.2 本项目不允许
17、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7.特别说明:7.1 供应商参加谈判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7.2 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谈判。7.3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4 供应商在谈判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响应无效,由相关部门查处。7.5 关联企业参加谈判7.5.1 本谈判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7.5.2 关联企业中, 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谈判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活动。一经发现,将导致谈判同时被拒绝。8.质疑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