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淄博高新区地震应急预案1 总 则1.1 编制目的提高应对破坏性地震灾害能力,保障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地震应急与救援办法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地震应急预案淄博高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淄博高新区辖区范围内处置破坏性地震灾害和其他地震灾害的应急与救援行动。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2、,部门协作、军地联动,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2 -2 组织体系高新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地震应急和临震应急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发生破坏性地震,高新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高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发生一般地震灾害,由科技局协调有关部门对地震应急工作进行指导。地震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高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办事处、社区指挥部等构成。高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场所设在科技局。2.1 高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2.1.1 高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指 挥 长:高新区管委会领导(级、级、级响应时由主要领导担任,级响应时由分管领
3、导担任)副指挥长: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级、级、级响应时增加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地方事业局局长)、科技局局长。成 员:纪委(监察局)、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发展局、建设局、财政局、审计物价局、地方事业局、科技局、高新区公安分局、投资促进局、城管执法局、安监局、创业中心、综治办、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高新区工商分局、高新区国土分局、规划二- 3 -处、高新区质监分局、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高新供电中心、高新区消防大队、高新区交警大队、联通淄博分公司高新区集团客户中心、移动集团淄博高新区分公司、中国电信淄博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开
4、发区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高新区支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各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对高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高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2.1.2 高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1)领导高新区抗震救灾工作;(2)了解和掌握震情、灾情、社情、民情及发展趋势;(3)启动应急响应、宣布地震灾区进入应急期、确定预警级别和响应级别;(4)组织震情、灾情信息发布与抗震救灾宣传;(5)决定派遣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地震现场工作队;(6)决定派遣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组织和指挥对受灾人员实施紧急救援;(7)决定派遣工程抢险抢修专业队伍,组织和指挥各类重点工程
5、和基础设施的抢险抢修行动;(8)决定派遣医疗卫生救援队,组织和指挥伤员救治、转运及遇难人员善后处理;- 4 -(9)决定调运救灾物资,组织和指挥受灾群众安置和各类生活物资供应;(10)核实灾情,决定下拨抗震救灾资金;(11)协调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12)组织高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对灾区实施紧急支援;(13)决定实施重点目标保护和交通管制等强制措施;(14)请求省、市政府派遣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等救援队伍,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对口支援;(15)建议高新区管委会呼吁其他区县支援,通过中国地震局、中国红十字总会呼吁国际救援组织援助;(16)执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高新区工委、管委会下达的
6、其他任务。以上重要事项决定一般由高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研究决定,特殊情况下由指挥长决定。2.1.3 高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其职责高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是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办事机构,由高新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单位人员组成,设在高新区科技局。主 任:科技局负责人成 员:纪委(监察局)、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发展局、建设局、财政局、- 5 -审计物价局、地方事业局、科技局、高新区公安分局、投资促进局、城管执法局、安监局、创业中心、综治办、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高新区工商分局、高新区国土分局、规划二处、高新区质监分局、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
7、分局、高新供电中心、高新区消防大队、高新区交警大队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主要职责:(1)负责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各类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地震现场工作队的信息联络;(2)收集汇总震情、灾情、社情和民情,分析灾情发展趋势,了解和掌握灾区抗震救灾需求,及时向高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3)传达、贯彻高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工作部署;(4)提出抗震救灾意见和建议;(5)协调高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和灾区办事处、社区之间的应急救援行动,并督促落实;(6)接待高新区外地震灾害救援队、省市地震局以及邻区县地震现场工作队;(7)组织协调高新区管委会有关
8、部门应对一般地震灾害,支援和指导受灾园区、办事处开展应急与救援工作。- 6 -2.2 高新区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高新区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由抗震救灾指挥部派出,在高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和协调现场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2.2.1 高新区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指 挥 长:分管地震工作的管委会副主任或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副指挥长:科技局、地方事业局和受灾园区、办事处有关负责同志。成 员: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发展局、建设局、财政局、审计物价局、地方事业局、科技局、高新区公安分局、投资促进局、城管执法局、安监局、创业中心、综治办、行政服务
9、中心、环保局、高新区工商分局、高新区国土分局、规划二处、高新区质监分局、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高新供电中心、高新区消防大队、高新区交警大队、联通淄博分公司高新区集团客户中心、移动集团淄博高新区分公司、中国电信淄博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开发区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高新区支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2.2.2 高新区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1)组织、指挥和协调灾区抗震救灾工作;(2)传达、执行高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示,研究部署灾- 7 -区抗震救灾行动,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3)调查、研究、统计、评估灾区抗震救灾需求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向高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并提出紧急救援救
10、助等意见、建议和措施;(4)组织指挥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医疗救护队、工程抢险抢修队和志愿者开展应急救援,搜救被埋压人员、工程抢险排险;(5)实施重点目标保护、实行交通管制、维护社会治安、保持社会稳定;(6)指导、协调和帮助受灾园区、办事处转移、安置和救济灾民,接收和调运救灾物资,保障受灾园区、办事处群众基本生活条件;(7)组织开展现场震情监视、地震烈度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平息地震谣传和误传;(8)为外来救援队伍和现场工作队伍提供现场引导及相关工作保障。2.2.3 工作组组成及其职责(1)抢险救援与治安组组长:高新区公安分局负责人成员:经济发展局、建设局水利部门、高新区公安分局、安监局、环保局、
11、高新区国土分局、高新区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 8 -主要职责:组织抢险救灾,抢救被埋压人员;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互救;防范和处置地震次生灾害。维护预警区、震灾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对要害部门、重点目标、单位实施警卫,组织实施社会和交通管制措施。(2)医疗救护与防疫组组长:地方事业局负责人成员:地方事业局、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高新区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保障灾区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和饮用水安全。(3)基础设施抢修与保障组组长:经济发展局负责人成员:经济发展局,建设局交通部门、水利部门、公用事业部门,高新供电中心、联通公司、移动公司、
12、电信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主要职责:组织对电力、通信、交通、供(排)水、燃气、热力等生命线工程和相关基础设施进行紧急抢修,保障抗震救灾和灾民安置需要。(4)现场检测与评估组(地震现场工作队)组长:科技局负责人成员:经济发展局、建设局水利部门、地方事业局民政部门、科技局、环保局、高新区国土分局、规划二处、各保险公- 9 -司等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主要职责:开展震情监测、气象监测以及环境污染和次生灾害监测;配合省市地震局开展地震现场考察;组织进行灾害损失统计、评估和保险理赔;指导灾区恢复重建。(5)后勤保障与安置组组长:地方事业局负责人成员: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地方事业局教育部门、民政部门、旅游部门,投资促进局、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主要职责: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妥善解决遇难人员善后事宜;拨付、调度、管理应急救灾所需的资金、物资、食品药品,指导灾区开展应急救助;协调灾区港澳台、境外机构人员安置和参与救灾相关事宜;组织社会动员。(6)新闻宣传与报道组组长: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负责人成员: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地方事业局、科技局、高新区公安分局、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主要职责:组织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震情,灾情以及地震应急救援的动态信息;开展防震避震知识宣传和救灾宣传报道;平息地震谣传、误传
14、,维护社会稳定。- 10 -2.3 园区、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园区、办事处根据高新区地震应急预案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当地的抗震救灾工作,实施先期应急救援,贯彻落实高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示,配合和协助高新区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应急救援行动。2.4 管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职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同行动” 的原则,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在高新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自职责,按照应急分工和任务安排,制定相应的地震应急工作方案,共同做好地震应急工作。3 应急准备3.1 资金与物资财政局、地方事业局等部门以及园区、办事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应急资金和物资保障计划,安排地震应急救援资金预算,建立救灾资金投入机制。地方事业局、经济发展局以及园区、办事处按照上级和高新区管委会有关规定储备抗震救灾物资,建立救灾物资调用机制。3.2 救援队伍加强各级各类地震应急救援队、医疗救护队、红十字应急救援队、工程抢修抢险专业队、地震现场工作队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由高新区公安分局牵头,制定抗震救灾抢救抢险行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