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周文强诉飞龙商场消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1当事人情况原告:周文强,男,1965 年 9 月 27 日出生,广州市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身份证号:44625719650927248X。被告:广商区香江飞龙商场法定代表人:郝飞龙 总经理2基本案情原告周文强粤 A82025 号车辆的行驶证车主。2014 年 1 月 9 日 21 时 36 分,周文强向广商区公安分局官洲派出所报警称其驾驶的粤 A82025 号车辆在香江飞龙商场门口丢失。2014 年 1 月 9 日 22 时 53 分,原告在香江飞龙商场处消费完毕并进行结算,香江飞龙商场向二人出具了相应的发票。3诉请与辩解原告认为,在购物时丢了
2、车,商场有义务赔偿损失。香江飞龙商场认为,赔偿责任都是针对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产品、服务而言,本案被盗车辆不是我司提供的产品,我司也没有为其提供车辆保管服务。而在停车场及商场入口均醒目提示“场地为免费开放式停车场,不承担看管义务” 。据此可知,双方不可能存在车辆保管合同关系。其次,我们提供的是免费的、开放式的、无看管的停车便利,我们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二、原告的证据材料1机动车行驶证及照片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Vehicle licens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号牌号码: 粤 A82025 车辆类型:小轿车Plate No Vehicle T
3、ype所有人:周文强 Owner 住址:广州市广商区珠江新城金碧华府 B3-1501Address 使用性质: 非营运 品牌型号:丰田皇冠车Use character Model 车辆识别代码:LSIC5DK8374SAOVIN 发动机号码:VF48 457729Engine NO 注册日期 2010-6-8 发证日期 2010-7-5Register date Issue date 2购物发票广东省广州市商业货物销售发票税务登记:54654320486 发票代码:115483447652发票号码:5564853客户:周文强 开票日期:2014-1-9-22:53商品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价 金
4、额Colgate 高露洁 360 炫动舒适 牙刷-软毛飞利浦 HP4931/00 吹风机合计(元)2115.5095.0031.0095.00126.003购车发票开票日期:2010-6-1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机器编号14400102426000366472税控码购货单位(人) 周文强 身份证号码 *车辆类型 轿车 厂牌型号 丰田皇冠 产地 中国合格证号 *机动车号 * 车辆识别号 *价税合计:叁拾叁万捌仟陆佰陆拾陆元整 小写:338666.00销售单位 广州市天河区佳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 电话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 开户银行 工行五山支行4原告周文强陈述2014 年 1 月 9 日
5、 21 时左右,我们一家四口在香江飞龙商场购物,2014 年1 月 9 日 21 时 36 分,我们得知车辆被盗,向广州市公安局广商区分局官洲派出所报了警。我们认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我们在购物时丢了车,商场有义务赔偿损失。请求法院判令香江飞龙商场赔偿被盗的车辆的损失 338666 元。5企业注册资料企业注册基本资料公司名称:香港飞龙商场(有限公司)住 所 地:广州市广商区真北路 4125 号法定代表人:郝飞龙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8-05-01企业状态:开业 注册资本:1000 万元登记机关:广商区工商局验照日
6、期:2008-06-1 核准日期:2008-05-01营业期限:2008-05-01至今 邮政编码:510320电 话:02084094738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日用品【国家法律、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转向审批的,未获得审批前不得经营】档案号:0200006459 行业代码:零售业备注:以上信息由广商区工商局信息中心提供,仅供参考,以企业登记档案为准。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三、原告申请法院调取的材料1受理报警登记表接受报警登记表填报单位 :广商区公安局官洲派出所 编号:30047(公章)姓名 周文强 性别 男 年 龄 47 住 址广州市广商区珠江新城金碧华府 B3-1501报案人单位广州市华
7、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 13926005166案件来源 亲临报案移送单位 承 办 人 电 话 报案内容(发案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案人基本情况、受害情况等):2014 年 1 月 9 日 21 时 36 分,周文强来我所报案,称其其驾驶的牌号为粤 A82025 黑色丰田皇冠车在香江飞龙商场停车场丢失。 领导批示:接案,由分局经侦大队侦查。2014 年 1 月 9 日处理结果:立案侦查。接警单位广商区公安局官洲派出所接警地点 广州市广商区公安局官洲派出所接警人员 谭飞李维 接警时间 2014 年 1 月 9 日 21 时 36 分2询问周文强笔录询 问 笔 录时间:2014 年 1 月 1
8、0 日 9 时 30 分至 11 日 10 时 28 分地点: 广商区公安局官洲派出所侦查员姓名、单位: 谭飞 广商区公安局官洲派出所 记录员姓名、单位: 李维 广商区公安局官洲派出所 被询问人: 周文强 ,性别:男,年龄: 47 ,民族: 汉 工作单位及执业: 广州市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现地址: 广州市广商区珠江新城金碧华府 B3-1501 联系电话:13926005166,身份证号:44625719650927248X 。问:我们是广州市公安局广商区公安分局官洲派出所的民警,现就有关问题向你了解,希望你如实回答,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如有意捏造、隐瞒要负法律责任,你是否明白? 答:明
9、白。 问:具体讲一下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答:我昨晚九点左右我们家四口在香江飞龙商场购物,并将车停放在停车场,购物时,听见广播在呼叫黑色丰田皇冠车的车主到停车场,我开始不信,后来,儿子找到我,我们便前往停车场,得知确实是我们的车被人偷走。 问:车牌号多少?答:粤 A82025问: 车子价值多少钱,什么时间买的?答:我当时购车价是 338666 元,我是 2010 年 6 月份买的。问:还有什么补充?答:没有。答:都是实话。以上笔录共 1 页,本人看过,记录与本人口述相符。(签名):周文强 2014.1.103询问朱立新笔录询 问 笔 录时间:2014 年 1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至
10、 10 日 15 时 11 分地点: 广商区公安局官洲派出所 侦查员姓名、单位: 谭飞 广商区公安局官洲派出所 记录员姓名、单位: 李维 广商区公安局官洲派出所 被询问人: 朱立新 ,性别:男,年龄: 40 ,民族: 汉 工作单位及执业: 香江飞龙商场保安 现地址:广州市广商区新港东 189 号,联系电话:13926455156,身份证号:44625719720127248X 问:我们是广州市公安局广商区公安分局官洲派出所的民警,现就有关问题向你了解,希望你如实回答,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如有意捏造、隐瞒要负法律责任,你是否明白? 答:明白。 问:具体讲一下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答:我在香江
11、飞龙商场负责车场的保安工作。2014 年 1 月 9 日 21 时 30 分左右,我和往常一样在香江飞龙商场外面的停车场上班,当时我在清理入口处附近的购物手推车,把手推车集中推到入口处摆放好。忽然,我看到有一个男顾客在离我们不远处向我的领班何冬彬招手,让他过去。接着何冬彬跑过去和那男的说了几句话,我估计可能出了什么事,所以我也跑过去,问何冬彬怎么回事,他说这个男顾客看到有人在停车场偷车,于是我和何冬彬马上跑进车场里,只看到在卖场出口附近的一个停车位地面发现了一些碎玻璃,忽然,那个男乘客又跑过来指着大门车闸处说那车已经开到门口了。我抬头一看,看见有一车黑色的皇冠小车,偷车的一共有三个人。之后何冬彬通过卖场里的广播呼叫黑色皇冠车的车主到停车场,过了一会儿,有一个 40 多岁的男顾客跑过来,说刚才被盗的皇冠车就是他的。 问:那三人的相貌能不能描述一下?答:只看到左前方的车门玻璃破了,可以看到开车的人带着墨镜,穿红色夹克。另外两个人看不清。问:我们收到好几起有关车辆在你们停车场被盗的案子,你们有没有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