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装置竣 工 验 收 流程图(法定工作日 10 日 承诺 2 个工作日) 行政审批事项 不收费1、 国务院对确须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 378 项2、 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3、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图例: 文件流 作业指令流 信息反馈流 配套资料流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1、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2、 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3、防雷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和施工人员资格证;4、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竣工检测报告。一般性民用建筑工程,提供以上资料即可。其他建筑工程和专业防雷工程还应提交以下资料:5、防雷装置竣工图;6、防雷产品安装记录;7、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书;8、防雷产品测试报告。 受理回执 不予受理回执 补正通知书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0.5 天)审核意见报分管局长审批(0.5 天)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制证、发证(0.5 天) 1.整理2.归档依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进行审查签署审核意见申请人领取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申请 受理审核审批发证取件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进行竣工验收(0.5 天)有整改意见的提出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 ;无整改意见的送审批。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