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鸬 鸟 镇 出 租 房 “低 小 散 差 ”产 业 专 项 整 治 工 作 方 案各村(社区) 、企事业单位、各办(中心):为推进“美丽余杭”建设,整治“低小散差”产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升城乡公共安全综合水平, 按照余杭区租赁房屋公共安全治理工作方案和余杭区出租房“低小散差”产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出租房“低小散差”产业专项整治工作,并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整治范围(一)出租房内所有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个人) ,重点是农村出租房;(二)出租房内从事第二产业(生产加工类)的“低小散差”生产经营单位(个人) (无论是否有证照)及有污染的第三产业,
2、如餐饮、洗车、废旧物资回收、机动车修理、洗涤服务等,重点是农村出租房。“低小散差”产业参见附件 1“出租房经营行业分类主管和联合执法表”中的行业类别。二、工作步骤本次专项整治从即日起开始到年底结束。(一)即日起至 8 月 15 日,集中整治第一阶段,重点开展“低小散差” 产业专项整治。各村(社区) 、职能科办(中心)- 2 -要结合“美丽余杭 ”建设系列工作, “边整治、边排摸、边宣传”,将整治工作与宣传发动等工作同步开展,做到同步宣传、同步排摸、同步整治。重点对前期排查出的 11 家“低小散差”经营单位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取缔。通过宣传教育、上门劝导、严格执法、限期关停搬迁、断电断水、强制取缔等
3、多种方式,达到淘汰落后产业的目的。(二)8 月 16 日至 9 月 30 日,集中整治第二阶段,进一步深化出租房“低小散差”产业专项整治工作,各村(社区) 、职能科办(中心)按照“属地监管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网格为单位进一步排查梳理农民出租房“低小散差”生产经营单位,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排出工作进度计划,集中力量集中整治(重点开展消除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整体推进“低小散差”产业整治。(三)10 月 1 日12 月 31 日,优化提升阶段,组织开展“回头看” ,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存在的问题,避免反弹回潮,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三、工作措施(一)层层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建
4、立科室分线牵头,村(社)网格实施、部门联动执法的整治机制。成立出租房“低小散差”产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工作。各科办要按各自职能牵头做好各自行业领域内出租房“低小散差”行业整治工作。各村(社)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 3 -工作,切实落实网格力量,加强网格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网格内“低小散差”产业动态情况,建立网格内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制管理。各职能科办、巡防大队要加大日常检查、巡查力度,会同村(社区) 、网格积极开展检查、整治取缔工作。全镇要把“低小散差”产业整治工作和出租房整治、流动人口整治、农民自建房管理、违章建筑拆除、危房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多方位多角度开展整治,形成组合拳,提
5、高整治效果。(二)确保执法支撑。市场监管、环保、城管、国土、卫生、安监、查违、公安等部门,成立执法保障组,按照各自职责参加整治工作,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三)实施分类处置。1.对无证无照(包括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特别是总部不在鸬鸟,生产加工场所在鸬鸟的)依法查封取缔,其中对不涉及许可审批的无照生产经营单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快速予以取缔,对涉及许可审批的违法经营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国发201562 号)明确的“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 原则,由相关许可部门依法处置。2.对有证照的要严格执
6、法检查。各职能科办、村社区及巡防大队要加大日常执法力度,要综合运用部门执法手段,通过- 4 -镇街大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多管齐下,开展联合执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充分运用行政执法手段,依法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要从重处罚。供电供水部门根据镇街或部门申请依法终止供电供水合同。3.加大对农民出租房内“低小散差”产业的整治力度。加强农民出租房内生产经营行为的管控,对农民出租房内从事生产加工的无论是否有证照的,都应按照上述要求进行集中整治,压缩低小散差产业在鸬鸟的生存空间。加大房东责任落实,对向不符合产业导向的经营者提供场所的出租人,由公安等职能部门
7、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完善村规民约,把禁止出租房屋给经营者从事“低小散差”产业列入村规民约中,发动社会等各方面的力量全面淘汰落后产业。在整治工作中要充分运用宣传、教育、劝导等方式,做好房东和业主的思想工作,尽可能让经营者主动配合,自行关停搬迁,对个别不听劝阻、限期关停拒不执行的,要依法强制关停取缔。(四)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镇街平台、日常监管、网格长、党员联合走访等多种途径和渠道,为整治工作宣传造势,并及时推送“ 低小散差” 整治动态及最新制度规定,进一步畅通舆论监督渠道,发动群众全民参与,夯实房东、业主、承租人、村社网格、党员干部、镇街的责任,各管理部门合力
8、- 5 -保障,形成全镇积极支持、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四、组织领导成立鸬鸟镇出租房“低小散差”产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镇长邹昃宁担任组长,经发办主任吴忠卫、黄湖市场监管所副所长许建新担任副组长,经发办、综治办、社会事务办、城建办、防违控违办、市场监管所、城管执法中队、派出所、环保所及各村(社)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镇经发办,办公室主任由经发办主任吴忠卫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部署推动及日常指导协调、宣传发动等工作。办公室小组下设二个工作小组:1、综合协调组:负责宣传信息及相关工作材料报送,建立钉钉群,掌握各村(社)每天整治进度;汇总上报工作进度相关数据。2、执法保
9、障组:由市场监管、环保、城管、卫生、安监、查违、公安、消防、国土、供水、供电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五、工作机制(一)严管严控机制。在集中整治的同时,要建立全区“低小散差”产业准入严管严控机制,农民自建房内一律不允许开展第二产业,对农民自制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作坊)以及农民自已经营的绸机等,各村(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掌握,同- 6 -时在镇级层面实行产业准入严格控制。(二)整治销号通报考核机制。各村(社区)要以网格为单位建立“低小散差 ”产业整治电子台账、整治好一户注销一户,做到台账清晰,整治到位。(三)工作例会会商机制。 “低小散差”整治办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总结本周整治工
10、作进展情况,明确下周整治重点,共同商讨整治方案,把“低小散差”产业整治与五水共治、美丽余杭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强势推进整治工作。(四)信息快速反馈机制。各相关科室部门及村(社)确定1 名联络员负责工作信息及数据报送。实行工作周报和月报制度,各村(社)及相关部门分别于每周四 3 时前上报本周工作进度表(附件 3)至街道“低小散差”整治办,每月 24 日前上报本月工作小结(包括整治进展情况、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 。街道“低小散差”整治办将对整治进度实行通报。(五)督查整改机制。由街道“低小散差”整治办根据各村(社)上报的台账、工作进度等,开展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各村(社)要及时整改到位,
11、并发挥村(社)网格作用,加强动态巡查,防止淘汰落后产业的回潮、倒流,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领强化导。各相关科室部门及村(社)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出租房“低小散差”产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 7 -性,要将此次行动作为“美丽余杭”建设中一项重点工作来贯彻实施,由各相关科室部门及村(社)负责人亲自抓落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力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二)整合资源,统筹协助。紧紧依靠各相关科室部门及村(社)力量,加强科室部门协作联动,结合“三改一拆” 、 “ 五水共治”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整体推进。(三)强化宣传
12、,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发动,通过微信等渠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意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讲和案例分析,明确房东、物业、经营者等的主体责任,强化群众履责意识;加强工作动态、成效等信息报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为整治行动宣传造势。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人民政府2017 年 8 月 7 日附件: 1.出租房经营行业分类主管和联合执法表2.鸬鸟镇出租房低小散差产业基本情况调查表3.鸬鸟镇低小散差产业整治进度每周报表(汇总表)4.鸬鸟镇出租房低小散差产业整治一户一档台账- 8 -5.出租房低小散差产业专项整治关停取缔通知书附件 1- 9 -出租房经营行业分类主管和联合执法表序号 行业 建议处置措施
13、主管部门 执法配合单位1 劳动密集型的服装加工点 关停取缔 市场监管 消防等2 劳动密集型的胶鞋、皮鞋等加工点 关停取缔 市场监管 消防等3 木制家具生产、制造 关停取缔 环保 市场监管、安监等4 砂洗加工 关停取缔 环保 市场监管、安监等5 印染加工 关停取缔 环保 市场监管、安监等6 砂石堆场 关停取缔 国土、城管 市场监管等7 泡沫包装加工 关停取缔 市场监管 环保、消防等8 涂料加工 关停取缔 环保 市场监管、安监等9 燃煤及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 关停取缔 市场监管、环保 安监、消防等10 石料加工 关停取缔 经信 市场监管、环保等11 砖块制作厂 关停取缔 经信 市场监管、国土等12
14、具有金属表面处理工艺的作坊 关停取缔 环保 市场监管、消防等13 淘宝网店 整治提升 市场监管 消防等14 旧家具旧门窗收购 整体提升合理布点 商务 市场监管、国土、城管、消防等15 废品收购点 整体提升合理布点 商务 市场监管、国土、城管、消防等16 机动车维修、喷漆 整治提升 交通运输 市场监管、环保等17 大型洗涤作坊 整治提升 环保 市场监管、安监等18 食品加工 整治提升 市场监管 安监、消防等19 餐饮店 整治提升 市场监管 消防等20 医疗点 整治提升 卫计 市场监管、消防等21 寄递物流 整治提升 公安 市场监管等- 10 -22 办学点 整治提升 教育 市场监管、消防等23 农民自制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作坊)或农民自已经营的绸机等行业 整体提升合理布点 市场监管 消防、环保等24 其他存在安全隐患或污染、劳动密集型行业 关停取缔消防、环保、市场监管、安监等消防、环保、市场监管、安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