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青岛红岛经济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目 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应范围1.4 工作原则2.组织机构与职责2.1 组织指挥体系2.2 区防指组织机构2.3 区防指职责2.4 区防办职责2.5 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3.预防预警机制3.1 预防预警信息3.2 预警级别3.3 预防预警行动4.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24.2 四级应急响应4.3 三级应急响应4.4 二级应急响应4.5 一级应急响应4.6 信息报送和处理4.7 指挥和调度4.8 抢险救灾4.9 信息发布4.10 应急结束5.应急保障5.1 经费保障5.2 技术保障5.3 培训和演习6.善后工作7.附则7.
2、1 名词术语定义7.2 预案管理与更新7.3 奖励与责任追究7.4 预案解释部门7.5 预案实施时间31.总则1.1 编制目的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青岛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红岛经济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应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河道洪水、渍涝、台风暴潮、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
3、洪水、风暴潮、地震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1.4 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管理;依法规范,防汛抗旱并重;以防为主,属地管理为主。2.组织机构与职责2.1 组织指挥体系设立红岛经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防汛抗旱领导机构,统一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各街道设立相应的防汛抗4旱指挥机构,负责各自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区建设局设立城市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园区的防汛抗旱工作;有关行业(单位)根据职责设立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业(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针对重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可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2.2 区防指组织机构红岛经
4、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由管委主要领导担任,副指挥由管委相关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办公室、党群部、组织人事部、经发局、科技局、财政局、建设局、投资促进局、社会事务局、综合事务局、安全城管执法局、公用事业中心、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国土分局、出口加工区、河套街道、红岛街道、高投集团、高实集团,其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事务局,作为常设办事机构,承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2.3 红岛经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职责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和管委的指示,统一指挥全区的防汛抗
5、旱工作;负责发布本区的汛、旱、灾情通告;负责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的计划、管理和调度。2.4红 岛 经 济 区 防 汛 抗 旱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 以 下 简 称 区 防 办 ) 职 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5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掌握防汛抗旱信息,研究防汛抗旱工作对策,组织协调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提报区当年防汛抗旱工作预算;统一调控、科学调度全区水利设施的水量;监督、指导两街道的防汛抗旱工作。2.5 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办公室:审核红岛经济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指导检查预案涉及工作及事项的落实情况;配合区防办协调各成员单位关系;上情下达,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防汛联络
6、工作;向市政府应急办汇总上报区防汛抗旱紧急信息,做好通讯畅通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协助处置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做好有关后勤保障工作。党群部:负责正确把握全区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组织人事部:负责会同相应部门组织表彰、奖励抗洪抢险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经发局:负责抗洪设施建设和重点水利工程除险加固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防汛工程立项审批(政府投资)或核准(自筹资金)。科技局、投资促进局:协助综合事务局分别指导各自引进的在建企业做好企业内部防汛教育、防汛应急预案制定、防汛检查、防汛抢险救灾等工作。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防汛抗旱和救
7、灾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负责防汛抗洪、除险加固工程及抗旱救灾、防汛指6挥系统建设等项经费的安排,根据防汛抗旱工作的实际需要和水利工程存在的问题,增加资金投入;协助争取上级部门在防汛抗旱经费上给予支持。建设局(城市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园区的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园区防汛抗旱规划的制定;负责园区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在建工地的防洪保安全工作;负责园区防汛抗旱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日常经费的落实和分配;负责园区受灾房屋的抢修、建设;负责园区病危房屋居民的搬迁和安置工作。社会事务局:负责全区教育卫生系统内防汛抗旱工作;负责通知各类学校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负责组织核查灾情、灾情评估,汇总灾情并及时上报,争取救灾经
8、费;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灾区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综合事务局:负责监督管理全区防汛抗旱工程;负责组织、指导全区防洪排涝和抗旱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组织洪水的监测、预报和旱情的监测、管理;负责防洪抗旱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旱作农业
9、7节水技术工作,做好农业生产自救技术指导工作以及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调度浅海、滩涂、养殖船只、捕捞船只的避风防浪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抢险现场伐木和清除河道阻水林木工作。安全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系统内各单位自身防汛安全和防汛抗旱工作。公用事业中心:负责具体抓好高新区建成区域防汛工作。负责北部园区供水、供电、供热等生产生活设施的检修维护,确保生活生产稳定;负责雨污水管道的疏浚与畅通工作,确保设施汛期正常运转、排水畅通;做好道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及时组织抢修公路、桥梁和路面设施;负责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的
10、管理工作,强制拆除危险广告。公安分局:负责汛期的治安保卫工作,在突发事件处置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现场控制、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撤离或转移工作。依托治安特勤大队建立防汛应急救援队伍,根据高新区防指赋予的具体任务参加抢险救灾。交警大队:负责做好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适时进行交通管制,做好防汛队伍、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运输的道路畅通。8国土分局:负责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出口加工区:成立
11、相应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做好本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河套街道:成立相应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做好本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红岛街道:成立相应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做好本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高投集团:具体负责企业所承担的在建项目区域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按区防指要求,组织防汛应急队伍,接受统一调动和指挥。高实集团:具体负责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厂区、职工家属区防汛应对准备及现场抢险工作;按区防指要求,组织防汛应急队伍,接受统一调动和指挥。水电管理处气象服务站负责天气气候的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影响汛情的天气形势做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并向区防指及时提供气象信息,特别是灾害性天气预报。3.预防和预警
12、机制3.1 预防预警信息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本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区防指。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区防指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发生洪水时,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9雨情、水情在 1 小时内报到区防指,为区防指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3.2 预警级别防汛抗旱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 ) 、一般( )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3.2.1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 I 级预警(红色):(1)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6 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
13、力达 12 级以上,或者阵风达 14 级以上并可能持续);(2)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3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10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3)预计大沽河将发生超标准洪水,可能需要采取应急措施防御超标准洪水,或大沽河可能发生决口、漫溢,或可能启用滞洪区;(4)预计区域内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垮坝;(5)全区发生特大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 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农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 60%;因旱城市供水量比正常需求量低 31%以上,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或发电供水危机,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6)其他需
14、要发布红色预警的情况。103.2.2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 II 级预警(橙色):(1)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橙色预警(12 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 10 级以上,或者阵风12 级以上并可能持续);(2)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预警(3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3)大沽河发生超警戒水位(或流量)洪水,且预计有可能继续上涨接近保证水位(或流量),或大沽河发生重大险情,河道发生决口、漫溢;(4)预计水库发生较大险情,可能垮坝;(5)全区发生严重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 51%-80%,以及因旱造成农区 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 41%-60%;因旱城市供水量比正常需求量低21%-30%,出现明显 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6)其他需要发布橙色预警的情况。3.2.3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 III 级预警(黄色):(1)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黄色预警(24 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 8 级以上,或者阵风 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2)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预警(6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