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采购路灯、隧道灯养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2018NBHSWT029(NBRL-18013)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采购路灯、隧道灯养护服务项目采购单位: 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代理机构: 宁波瑞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 2 月2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 .3第二章 招标需求 .6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2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6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 .29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23第一章 投标邀请发布日期:2018 年 2 月 23 日公告期限:2018 年 2 月 23 日-2018 年 3 月 1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采购路灯、隧道灯养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2018NBHSWT029(NBRL-18013)二、采购组织方式:分散采购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确定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采购路灯、隧道灯养护服务项目的承包单位四、项目概况:子包号、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需求、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子包号 服务范围 服务期限 服务需求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子包一路灯、隧道灯养护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
3、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部分中的内容。63 万元人民币63 万元人民币/年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投标人资格条件,且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5、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记录。(二)特定条件:1、投标人要求为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文件中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2、投标人要求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投标文件中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5、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六、招标文件的获取1、发售时间:2018 年 2 月 23 日至 2018 年 3 月 5 日 16:00 止(北京时间,下同);2、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上成功注册,否则将不能被确定为中标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招标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栏目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投标报名,报名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未经过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报名的,其投标将被视作
6、无效。4、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400 元,费用请于开标前现场支付给采购代理单位,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将拒绝其投标。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3000 元人民币。供应商应将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基本账户缴入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供应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投标项目的投标编号:本项目投标编号后 5 位即“ WT029 ”(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上午 9:30 时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如下:银行帐号:311471003719198
7、9790,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开户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章燕;电话:0574-87262357;传真:0574-87258958。5八、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 9:30(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宁波市中山西路 298 号海光大厦 15 楼(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 9:30(时间)在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开标宁波
8、市中山西路 298 号海光大厦 15 楼(北门电梯上),投标人需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及报名表下载地址:宁波市政府采购网、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十一、业务咨询: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联系人:程老师;代理机构:宁波瑞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南部商务区雷孟德旅游大厦 20 楼 2002 室。联系人(本项目联系人):王泽、潘佳琼;联系电话:0574-28830072 ;传真:0574-28830650;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0574-87194482。十二、 本政府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
9、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注:根据税总发(2016)75 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1、 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2、 纳税人识别号;3、 地址电话;4、 开户银行及账号。6第二章 招标需求招标编号:2018NBHSWT029(NBRL-18013)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
10、一、 招标内容项目名称 海曙区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采购路灯、隧道灯养护服务项目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服务内容 海曙区路灯、隧道灯养护服务服务响应 详见招标要求内容部分。7招标要求一、 养护的路灯、隧道灯清单:20 米中杆灯(1000W)钠灯18 米中杆灯(1000W)钠灯15 米(400W)钠灯14 米(400W)钠灯9 米(250W)钠灯5 米(100W)钠灯立杆 立杆 立杆 立杆 立杆 立杆4.5 米庭园灯 隧道灯公路名称 无极灯照明灯(30W)LED单光源双光源单光源双光源隧道 130隧
11、道 970一般公路 4 21 92 109 139 2 34连接线 54 499 4路灯数量小计(盏) 130 970 4 54 499*2(998) 21 92*2(184) 109 139 2 388二、照明设施日常养护要求:1、人员及设备配备:(1)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专业维修人员及巡查人员;(2)作业人员须经过安全培训,本项目拟配置的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3)本项目拟配置的作业人员需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三个月以上的社保,投标文件中附社保证明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4)针对本项目的照明设施日常养护投标人须配备 18 米以上(含 18 米)专用登高作业车一辆。投标文件
12、中需做承诺。2、日常巡查要求:坚持每天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针对巡查情况落实照明设施的养护任务。具体巡查内容如下:(1)检查照明设施外表面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倾斜、松动等情况;(2)检查灯光有无黑灯现象;(3)检查配电箱内电气设备是否完好;(4)检查电缆电线是否完好,有无被盗及破损现象;(5)检查防雷接地设施是否完好;(6)检查电缆(线)窨井及窨井盖是否完好;3、日常保养要求:(1)灯具要求每半年清洁一次;(2)灯杆及地脚螺丝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防腐除锈处理。(3)配电箱内电气设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除尘;(4)确保照明设施牢固,对松动的照明设施进行加固。4、日常维修要求:开通 24 小时维修电话,接
13、到电话后及时修复照明设施,确保设施完好。具体作业标准详见本项目照明设施养护作业标准。5、维修、更换的元器件及电缆(线)等不得低于原配置标准。6、中标人需按城市照明亮化行业管理工作规程进行养护,采购人将根据宁波市海曙区公路段照明设施日常养护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养护期限内,中标人应按本项目的养护要求开展工作,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照明设施养护任务。7、本项目承包养护期限内实施的照明设施养护管理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水、电、材料、设备及服务等均由中标人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8、本项目照明设施养护以变压器低压室内空气开关为分界点,变压器低压室内空气开关至灯具之间的所有电
14、缆、窨井及窨井盖、控制箱、灯杆、电线、灯具等设备均包含在养护范围内。9、本项目养护期内,如发生养护的照明设施增加或减少的,调整的金额以中标人的投标单价调整数量进行计算并以采购人签证认可的联系单为准,调整的费用计入当月的服务经费中。10、本项目投标价格中包含养护期内被盗日常养护照明设施的更换、添置服务,所添置的9设备、材料费由采购人负责。11、本项目养护期内,如所养护的照明设施发生黑灯、故障或缺损的,中标人需及时补齐、修复。对于意外事故(如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设施缺损,中标人自行处理理赔事宜,设施缺损造成的更换或修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12、本项目养护期限内,如所养护的照明设
15、施因发生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缺损、损坏的,中标人应在事件发生后 24 小时内配置充足的养护人员到位并及时补齐、修复照明设施,因不可抗力引起的维修所需的费用由采购人、中标人协商解决。13、中标人应对养管范围内的照明设施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修复、补齐缺损设施。如发生因照明设施伤害他人事件,由中标人处理理赔事宜,并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14、中标人应制定完整、详细的养护计划、养护报表、台账资料等。15、中标人须为配置人员购买社保(五金),并重视安全工作,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在养护期内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与采购人无涉。16、采购人每月将进行
16、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接通知后 24 小时内配置充足的养护人员到位并及时解决问题。17、如出现上级部门检查或因采购人参加各类重大活动而安排的临时性照明设施养护任务,中标人应做好突击性养护任务。18、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 60 周岁以下),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需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三个月以上的社保,投标文件中附社保证明复印件);19、本项目养护期内,如出现中标人连续三个月或一年内有四个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20、本项目服务经费按季支付,每月拨付的金额与考核结果挂钩。10三、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照明设施日常养护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照明设施日常养护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1、考核办法照明设施每月安排 1 次考核,汇总得分在 90 分及以上为优良,核拨当月全额养护经费,89分80 分为合格,核拨当月养护经费的 75%,79 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当月养护经费不予支付。2、考核标准月份照明设施考核得分计算表周次 考核得分 平均得分 月底考核得分 月度总 分值 备注1234注:汇总得分在 90 分及以上为优良,核拨当月全额养护经费,89 分80 分为合格,核拨当月养护经费的 75%,79 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当月养护经费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