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评价细则1.课上学习:课前准备好相应的数学课本、练习本及其他有关练习资料。上课积极参与、主动讨论,每节课参与展示的,加3分;如有走神、不听讲、小组讨论不围绕主题或有嬉笑打闹者,每次扣2分,被老师点名批评每次扣5分,被老师点名表扬的每次加5分。2、作业:早上需在7点40之前交至办公室,如有特殊情况提前自行跟老师说明原因。老师布置的校内作业,需在老师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交。根据老师批改情况得分。家庭作业若应付、抄袭,重做,无故不交等现象,视为不合格,每次扣5分。有三次类似现象由家长给老师打电话说明原因。3、每次考试(两次月考,一次期中,一次期末),按照级部名次进行加减分,以初二上学期期末成绩为基数,每上升一名,加五分,每下降一名,扣五分,级部排名在1-10名,加60分,10-20名,加50分,20-30名加40分,30-40名加30分,40-50名加20分,50-60名加10分。4、互帮得分:A,B组同学可以先行认领C、D组同学进行帮助,一人只能帮助一个,进行学习的指导、监督、提升,完成效果好的每周评价加20分,每次考试C、D成绩上升的,相应同学获得同等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