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研工作考评细则一、总则 1、为进一步实施“科研强师”、“科研兴校”战略,营造良好的教科研氛围,激励教师参与教科研的兴趣与热情,规范教科研行为,提高教科研成效,依据上级教科研工作的有关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细则。 2、本办法考核对象为教研组、课题组及正式在编教职工。二、基本要求(一)、对教师个人的要求1、认真参加教研活动。2、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撰写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或专题总结。、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认真撰写教学设计、案例或教学随笔。、按要求上好教学公开课。、按要求自制教具或课件。(二)、对教研组的要求1、制定切实、可行的教研活动计划。2、教研组成员研究氛围浓,合作关系好。3、校本教研组织有序,过程详实,活动效果好。4、有相应的教研活动记录和材料汇集。5、本组教师专业发展成绩突出,教学质量高。(三)、对课题组的要求1、有科学、可行的课题研究方案。2、有具体的课题研究活动计划及活动记录。3、有丰富、详实的过程研究记录及相应的材料汇集。4、每学期有课题研究阶段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