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团员代表大会制度我校共青团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团员代表大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团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共青团组织体制的根本体现,是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组成方面。为了保证团代表大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我校团代会选举工作正常进行,按照团章及团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团员代表大会的职权1、审议上届团委会工作报告。2、讨论和决定团委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3、选举产生新的团的委员会。二、团代会的代表团代表占所在支部团员人数的10%。团代表必须经各支部民主选举产生。3、团代表必须是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的本校团员。能代表本支部团员的意志,在各方面表现均好,能起到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三、团代会列席代表1、团代会召开期间,根据需要适当邀请一些优秀少先队员为非正式代表。2、到席代表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四、选举办法1、团代会采取无计名投票方式。2、团代会委员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时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80以上选举才有效。3、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候选